当年,刘德华告四川一家“刘德华板鸭店”侵权,没想到,老板直接怒斥:“又不是你

小茹吖 2026-03-24 15:25:02

当年,刘德华告四川一家 “刘德华板鸭店” 侵权,没想到,老板直接怒斥:“又不是你一个人叫刘德华,我的店没问题!” 咱们先把时间拉回 2010 年,四川崇州观胜镇这位老板,本名就叫刘德华,出生在上世纪四十年代,比香港艺人刘德华年纪大不少。 他从 1980 年前后就开始在家乡做板鸭生意,靠着祖传手艺和实在用料,在当地小有名气,街坊邻居都知道观胜镇有个做板鸭的刘德华。 2007 年,老人按正规流程,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了 “刘德华板鸭” 商标,手续齐全、合法合规,不是随便挂个牌子就开张。 而香港艺人刘德华这边,作为华语娱乐圈的顶流,姓名早就具备极高的商业价值和公众辨识度,经纪公司一直有专门的团队维护商标和姓名权,防止被恶意注册、滥用。 当时团队发现四川有 “刘德华板鸭” 商标,担心公众产生混淆,也怕有人借这个名字做假冒伪劣产品,损害艺人形象,于是在 2010 年 3 月,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了商标争议申请,要求撤销这个板鸭商标。 消息传出来,小镇老人一下子懵了。自己用了一辈子的名字,做了几十年的生意,怎么就侵权了? 面对媒体,老人直截了当说,我叫刘德华在先,开店注册商标都是按规矩来,一没偷二没抢,更没有故意蹭明星的名气,凭什么要我改名字、换招牌。 他还说,自己的板鸭是老手艺,靠的是口味和口碑,不是靠明星光环,顾客都是乡里乡亲,没人是冲着明星名字来买的。 这事很快在网上发酵,网友分成两派。有人支持明星,觉得姓名被用在食品上,确实容易让人误会,维权合情合理;也有人站老人,认为同名同姓很正常,人家用自己名字做生意,手续合法,没理由被干涉。 大家争论的核心,其实就是一个问题:普通人用自己的本名注册商标,和明星的姓名权冲突了,到底该怎么算? 从法律上来说,这事并不复杂。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姓名权,不管是明星还是普通人,都有权依法使用自己的姓名。 同时,商标法也规定,申请商标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但这里的关键,要看使用人有没有恶意,有没有故意攀附他人知名度、造成公众混淆。 四川这位刘德华老人,开店时间远早于香港刘德华在内地爆红的阶段,注册商标时没有使用明星的肖像、签名,也没有任何宣传语暗示和明星有关,店铺只在当地经营,没有跨区域扩张牟利,主观上没有恶意,客观上也没有造成大范围的公众混淆。 简单说,他就是用自己的名字,做自己的生意,完全是合理合法的姓名使用。 而香港刘德华这边,在了解完整情况后,态度也非常清醒。他没有坚持走争议程序,反而通过官方渠道安抚老人,说 “老伯伯放心,会好的”。 2010 年 5 月,其经纪公司正式撤回商标争议申请,明确表示此举只是为了防范假冒混淆,并非要干涉普通人合法使用姓名。 最终,老人可以继续用 “刘德华板鸭” 的招牌做生意,一场风波圆满收场。 放到现在看,这类同名同姓、商标撞车的事依然不少。比如有人用自己名字开小店,和知名品牌重名;有人用本名注册商标,和明星艺名重合。 很多时候,矛盾的根源不是名字本身,而是有没有恶意、合不合规矩。 只要是合法使用自己的姓名,不攀附、不碰瓷、不混淆公众,就没必要上纲上线;而如果是故意改名蹭热度、模仿包装误导消费者,那才是真正的侵权,法律也不会纵容。 这场看似乌龙的争议,最后变成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它告诉我们,名气不是特权,法律才是底线;尊重别人的权利,也是保护自己的权利。 不管是明星还是普通人,守规矩、讲情理,才能把看似棘手的矛盾,变成皆大欢喜的结局。而那些藏在小事里的公平与温度,才最能打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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