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嫖成功!”陕西西安,一24岁女子入职某公司,工资15000,可上班不到1年就

巴斯历史集世界 2026-03-18 11:42:19

“白嫖成功!”陕西西安,一24岁女子入职某公司,工资15000,可上班不到1年就结婚怀孕,她被诊断为“先兆流产”,请假14天,假期结束,女子接着又请假2个多月,假期再次结束后,女子又以“依法享有10天婚假”和“临近生产”,她享有158天产假为由,继续请假,被公司拒绝后,女子也不到岗,然后给公司发了“被迫离职通知书”,要求公司给自己补发9个月工资14594.7元,补偿自己16万。双方对簿公堂,案子经过2审,法院最后的判决大大出乎意料。 陕西西安,有个24岁的女子,找了一份月薪15000元的工作,可上班还不到一年,就结婚怀孕了。 没多久,她被医院诊断出有先兆流产的情况,医生建议休息,她就向公司请假 14 天,公司当时批准了,等这14天假期结束,她的身体还没恢复好,又拿着医院的证明,向公司接着请假,这一请就是两个多月,公司也没明确拒绝,算是默认了她的假期。 等这两个多月的假期过完,女子又找公司请假,说自己依法能休10天婚假,而且眼看就要到预产期了,按照规定还能享受158天的产假,想继续请假。 这时候公司终于不愿意了,觉得她入职还不到一年,大部分时间都在请假,根本没为公司做多少事,就直接拒绝了她的请假申请。 女子觉得自己的请假都是有法律依据的,公司没权利拒绝,所以就没去公司上班,之后给公司发了一份被迫离职通知书,说公司拒绝她的合法请假,还不支付她请假期间的工资,逼着她离职,要求公司给自己补发9个月的工资,一共14594.7元,另外再补偿自己16万元。 公司当然不同意女子的要求,觉得是女子故意钻空子,刚入职就怀孕,频繁请假,现在还反过来索赔,双方谈不拢,就闹到了法院,对簿公堂。 一审法院审理的时候,双方都提交了证据,女子拿出了医院的诊断证明、请假记录,还有陕西当地关于婚假、产假、病假的相关规定,证明自己的请假是合法的,公司拒绝请假、不支付相关工资是违法的。 公司则辩称,女子入职时间短,长期请假严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而且女子在假期结束后不到岗,属于旷工,公司有权拒绝她的后续请假,也不应该支付补偿。 一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女子的先兆流产病假、10天婚假和158天产假,都是有明确法律依据的。 根据陕西的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且参加婚检的,可在法定婚假基础上增加10天,女子的10天婚假符合规定;正常分娩的女职工,产假是98天加60天,一共158天,也符合规定;而先兆流产的保胎休息,凭医院证明可按病假处理,公司不得拒绝。 另外,女子请假期间,公司没有支付相应的病假工资、婚假工资,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女子据此提出被迫离职,是合法的,公司应当支付相应的工资和补偿,但女子要求的16万元补偿过高,法院没有全部支持。 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了上诉,案子进入了二审程序,很多人都以为,二审法院可能会调整赔偿金额,甚至驳回女子的部分诉求,毕竟女子入职不到一年就频繁请假,确实给公司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不少人还觉得公司有点委屈。 但二审法院经过仔细审理,维持了一审的核心判决,最终判决公司支付女子病假工资、婚假工资、产假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等共计10万余元,虽然比女子要求的16万少,但还是支持了女子的主要诉求,这个结果让很多人都出乎意料。 大家之所以觉得出乎意料,是因为很多人觉得女子刚入职就怀孕,长期请假,相当于没怎么上班还能拿到赔偿,对公司不公平。 但实际上,国家法律明确规定,妇女依法享有生育的权利,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限制女职工的婚育自由,也不能拒绝女职工的合法请假,更不能因为女职工怀孕、请假就克扣工资或者逼迫离职。 女子的所有请假都有正规医院证明,也符合陕西当地的假期规定,公司拒绝请假、不支付相关工资,本身就是违法的,法院的判决其实是在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可能有人会觉得,这样的判决会让企业不敢招聘女职工,加剧职场性别歧视,但法律的底线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孕期女职工,她们的身体特殊,需要休息,这是必须保障的。 而且女子要求的16万补偿确实过高,法院也依法进行了调整,既保护了女子的权益,也考虑到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并不是一味偏袒女子。 这个案子也提醒所有用人单位,要依法保障女职工的婚育权利和休息权利,不能心存侥幸拒绝合法请假,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也提醒女职工,遇到自身权益被侵害时,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留存好相关证据,比如医院证明、请假记录等,这样才能在维权时占据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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