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嫖成功!”一24岁女子入职某公司,工资15000,可上班不到1年就结婚怀孕,她被诊断为“先兆流产”,请假14天,假期结束,女子接着又请假2个多月,假期再次结束后,女子又以“依法享有10天婚假”和“临近生产”,她享有158天产假为由,继续请假,被公司拒绝后,女子也不到岗,然后给公司发了“被迫离职通知书”,要求公司给自己补发9个月工资,补偿自己十万余元。双方对簿公堂,案子经过2审,法院最后的判决大大出乎意料。 2023年2月,24岁的张女士找了份正经工作,入职一家公司,岗位是Camera调试工程师,双方约定好月薪15000元。 2023年9月,张女士登记结婚,转眼到了2023年12月,张女士身体突然不舒服,去医院检查后,被医生诊断为先兆流产,当场就开了医嘱,明确要求她必须休假两周静养保胎。 拿着医院开的正规诊断证明和休假建议,张女士第一时间就向公司提交了病假申请,请假时间是2023年12月11日到12月22日,整整14天。 可让张女士没想到的是,这份合情合理、还带着医院正规证明的病假申请,直接被公司一口驳回了。但身体的情况不等人,医生明确说了必须静养,不然会有流产的风险,张女士没办法,只能按医嘱在家休息,没有去公司上班。 这之后,张女士的身体状况一直没好转,又多次去医院复查,医生每次都开具了对应的休假建议,她就拿着这些正规医疗证明,一次次向公司申请病假,一直请到了2024年3月3日。 这两个多月的时间里,公司一次都没批准过她的病假申请,更过分的是,从2023年12月开始,公司直接停发了她的所有工资,一分钱都没再给过。 2024年3月3日,张女士的预产期就在当月26日,只剩二十多天就要生产了。这时候她想起,自己2023年9月登记结婚,法定的10天婚假一直没休,就一并向公司提交了申请,要休3月4日到3月8日的婚假。 同时,按照上海市的产假相关规定,她依法享有158天的产假,就同步申请了从3月11日到8月16日的产假。 这两个假期,全是国家法律明确规定劳动者应当享有的权利,张女士也按要求提交了全部相关材料,可结果还是和之前一样,公司全给驳回了,既不批假,也不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就这么硬卡着。 公司不批假,可生孩子这件事根本没法等,张女士还是按申请的时间在家待产,2024年3月22日顺利生下了孩子。这期间她没有到公司上班,公司也始终没给她发过一分钱工资,就这么一直拖欠着。 一直到2024年8月15日,也就是她申请的产假结束的前一天,张女士直接给公司发了一份被迫离职通知书。 里面写得很清楚,从2023年12月到发通知当天,公司已经拖欠了她9个月的工资,没有支付过一分钱病假工资、婚假工资和产假工资,这种行为已经构成违法,她只能被迫离职。 离职之后,张女士直接走了法律程序,先申请了劳动仲裁,之后又起诉到了法院。张女士的诉求很明确。一是让公司补齐拖欠的9个月工资,二是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还有其他法定应付的费用,加起来一共主张了十万余元。 法庭上,公司一肚子委屈,说张女士是恶意“薅羊毛”,刚入职不到一年就结婚怀孕,利用孕期规避工作安排。还说张女士的请假申请公司都没批准,她不到岗上班就属于旷工,公司不该给她发工资,更不该支付任何赔偿。 可法院审理之后,根本没认可公司的这套说法。一审法院查得明明白白,张女士提交的病假申请,都有正规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嘱佐证,婚假、产假都是法律赋予的法定权利,公司没有任何正当理由,不能随意驳回。 公司无理由拒批假期、停发工资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拖欠劳动报酬,是明确的违法行为。 最终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公司要向张女士支付拖欠的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各项费用,加起来共计10.1万元。 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了上诉,坚称自己吃了亏。可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之后,直接驳回了公司的上诉,维持了原判。也就是说,这件事的最终结果,就是公司必须全额支付张女士这10.1万元,一分都不能少。 好多人张口就说这姑娘是“白嫖”,可咱们平心而论,人家享有的全是法律明确赋予的权利,病假有正规医院的证明,婚假、产假都是法定待遇,没有一点弄虚作假的地方。 反倒是这家公司,放着法律规定不遵守,随意驳回员工的合法请假申请,还恶意拖欠员工工资,最后输了官司赔了钱,全是自己的违法行为造成的。 这件事也给所有企业和打工的人都提了醒。对企业来说,别觉得自己能随便拿捏员工,女性职工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合法权益,是法律明文保护的,不是你想剥夺就能剥夺的,违法行事最终只会自己承担后果。 对打工人来说,只要自己占理,手里有正规的证据,遇到公司违法侵权的事,就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法律一定会给一个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