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维权的人,反被处理投诉的人骂“恶心”。 福州沐先生他网购的牛奶,到手发现包装日期比商家宣传的早了7天,就打了12315想问问这情况怎么处理。 结果电话那头,话还没说上几句,接线员扭头就跟旁边同事嘀咕了一句,声音不大不小,正好能让他听见:“又碰到职业打假的了,非常恶心。” 就这一句话,把沐先生整不会了。自己就是个普通买东西的,日期对不上想问一嘴,怎么就成“职业打假”了?怎么就“恶心”了? 查一下福州12315的工作流程就知道,按规定,接到投诉得第一时间响应,联系诉求人确认细节。可实际执行起来,有些工作人员每天面对海量投诉,早就形成了条件反射。 特别是这几年,职业索赔的人确实多。遂平县市场监管局去年就碰到过一个人,从深圳跑到河南,买三瓶啤酒每种只买一瓶,然后投诉要奖励,一看就是职业的。武陵源那边更有夸张的,有人几年时间投诉了八百多件。 见多了这种专门找茬要钱的,工作人员脑子里的“警报”就容易被误触。一听是生产日期的问题,第一反应不是核实情况,而是“又来一个”。 问题是,沐先生真的过份吗?商家宣传的和实际发货的日期对不上,消费者问一句,这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吗? 那些真正的职业打假人,像四平市监局总结的,要么跨地区地毯式扫货,专挑小商品找标签毛病;要么在网上频繁下单,就盯着网页宣传瑕疵索赔。可沐先生就是买了一箱牛奶,发现日期不对,这跟“职业”两个字沾边吗? 工作人员那句吐槽,把两种完全不同的情况混为一谈了。真正的职业索赔确实让人头疼,遂宁市监局的数据显示,当地去年12315平台收到的投诉里,可能属于职业打假的占了13%。霍邱那边更高,将近四分之一。这些人占用大量行政资源,基层执法人员压力确实大。 但压力大归压力大,不能把正常的消费者维权也一棍子打死。沐先生买的是喝的牛奶,日期差了7天,这本身就是一个合理疑问。国务院指导意见里说的“依法规范牟利性打假”,规范的是“牟利性”,不是普通消费者的正常维权。 电话里那句“恶心”,说到底,是工作人员见多了“狼来了”,把真正来问路的也当成了狼。沐先生最后说,维权被污蔑,真让人心寒。 这话听着特别不是滋味。他那一箱牛奶,差了7天的日期,最后怎么处理的没人知道。但那个电话里传来的那句吐槽,估计比牛奶本身更让他堵得慌。 大家要是买东西碰上这种事,还会打12315吗?或者你觉得,怎么分辨普通消费者和职业打假的? 来源:海报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