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17岁男生在酒吧玩耍时,碰到一名比自己大6岁的女子,对方不仅与其发生了关系

绾玉说 2026-03-09 20:34:55

四川,17岁男生在酒吧玩耍时,碰到一名比自己大6岁的女子,对方不仅与其发生了关系,还给了其100元红包。没过多久,女子又连续2次与男生相约发生了关系,并且每次也都给男生50元红包。可男生万万没想到的是,又过了没多久,女子再次联系男生,但却声称自己宫外孕,不仅流产了还切除了输卵管,要求男生赔偿。遭拒后,先是报警,而后又将男生告上法庭向男生索赔12余万元。法院这样判! 三个红包,200块钱,最终换来一张12万元的索赔单——这场从酒吧卡座开始的荒诞大戏,在法庭的法槌声中画上了句号。 2023年12月9日的那个深夜,17岁的张某怎么也想不到,那些"帅、人高、皮肤好"的赞美,竟会成为一场噩梦的序幕。 23岁的何某从一家酒吧走到另一家酒吧,第一眼看到的就是这名青年。觥筹交错间,肢体接触变得越来越自然,微信也顺理成章地加上了。清晨6时许,何某将该男子送至其住所。 张某后来说,自己当时就明确告诉对方:"我才17岁,还是学生。" 何某听到后,直接给他一个100元的红包,让他当出租车司机。 第二天一大早,何某又给他发了一个红包,还给他发了一份邀请函。张某再次登门,这次是50元的红包。 三周后,相同的剧情再次发生,依旧是凌晨,依旧是微信红包,50元的车费。 三次见面,全都发生在深夜。三笔转账,加起来正好200元。除此之外,两人并没有什么交集。 直到2024年1月底,何某突然打来电话,语气完全变了样:"我宫外孕了,输卵管切了,你得赔10万。" 张某整个人都懵了。他拒绝赔偿,何某就开始威胁。这位大学生因为害怕,没敢跟家长说,就把自己的手腕割了好几次,还吃了安眠药。 何某先是报警,随后又提起诉讼,把索赔金额一路涨到了12万多——医疗费、误工费、九级伤残赔偿金,一项都没落下。 法庭之上,何某的说法是:"我们是男女朋友,他一直花我的钱,怀孕了他就不管了。" 张某的反驳非常直接:"我们根本不是恋人。她明知道我未成年,每次给红包把我叫过去,完事就让我走。她只是一个酒吧的陪酒小姐,见了几个小时,就把人带回了家,鬼知道她还和什么人上过床。" 法院调取了完整的病历资料:2024年1月24日早上7点45分,何某被推进手术室,在全麻状态下切除了左侧输卵管。住院治疗5天,医嘱建议休息一个月。伤残鉴定结果确实是九级。 然而,法官在仔细审查了所有证据材料后,给出了四个关键判断。 第一,两人之间不存在恋爱关系。从见面那天晚上开始,她就一直在发红包,除此之外,再也没有其他的交集。这根本不符合恋爱关系的特征。 第二,宫外孕无法证明就是张某造成的。两个月内仅有三次见面,双方既没有同居,法律上也不存在忠诚义务。何某无法提供能证实"必然因果"关系的证据。 第三,成年人必须为自己的选择承担责任。何某有权利选择自己的性对象,但怀孕带来的后果——无论是意外还是期待——都应该由她自己来承担。 第四,这件事不构成侵权。妊娠本身并不是一种侵权行为,也不是宫外孕。 在这份判决书的末尾,只有一句话:驳回所有起诉。 12万元的索赔彻底归零,1200块的鉴定费也打了水漂。 这件事,还有更多的疑问。 当一个成年女性明明知道对方还未成年,却还主动发红包邀约三次,事后却要求对方为所谓的"意外"买单——法律说这不行,但道德的天平究竟应该往哪边倾斜? 当200块红包变成了索赔的证据,当凌晨时段的邀约被精心包装成"恋爱关系",这场交易背后,到底是谁在算计谁? 而那个被吓得多次割腕的17岁男生,他手里的抑郁症诊断书,又该被算进谁的账本里? 法院明确拒绝为这场"意外"指定买单者,但在这个故事里,没有任何一个人是真正的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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