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无牌车撞人逃逸反讹追赶者索赔10万,法院判决力挺见义勇为

子木李聊勘谈心 2026-03-07 13:27:26

江苏泰州一男子驾驶无牌电动三轮车撞倒他人后逃逸,外卖员李某、张某见状追赶。 男子慌乱中侧翻受伤,反倒起诉追赶者索赔 10 万余元。 法院认定二人属见义勇为、合法救济,驳回其全部诉求。 撞人不救、驾车逃逸,自己慌不择路摔伤,反而倒打一耙,向见义勇为者索赔十万余元,如此荒唐行径,堪称无赖至极。 江苏泰州这起案件,不仅让人愤怒,更让人看清极少数人违法不认账、受伤就讹人的丑陋嘴脸。 幸好法院明察秋毫,果断驳回无理诉求,以公正判决狠狠回击了 “谁伤谁有理” 的歪风邪气,守住了法治与良知的底线。 事发时,王某驾驶无牌车辆撞倒正常行驶的李某,本身已存在明显过错。 发生事故后,他第一时间不是停车救助、承担责任,而是选择逃逸,企图逃避法律制裁与赔偿义务,其行为既违背道德良知,也违反法律规定。 两名外卖员途经现场,挺身而出、奋力追赶,既是帮助受害者维权,也是制止违法逃逸,是典型的见义勇为与自力救济,理应得到鼓励与保护。 王某在仓皇逃逸过程中,擅自违规变道、操作不当导致车辆侧翻受伤,完全是自身过错造成的结果。 他的伤,源于自己的违法与逃逸,与他人追赶毫无因果关系。 可他不仅不知悔改,反而将自己的过错强行转嫁给见义勇为者,厚颜无耻地提起诉讼,索要高额赔偿。 这种恶人先告状、受伤就讹人的逻辑,本质上是对正义的挑衅,对良知的践踏。 长久以来,社会上一直存在一种扭曲心态:谁弱谁有理、谁伤谁有理。 有人违法犯错,一旦自己受伤,便理直气壮要求他人担责;有人肇事逃逸,被拦下后反倒索赔,试图用无赖手段谋取利益。 这种风气若不遏制,只会让好人寒心,让正义退缩,让更多人不敢伸手、不愿相助。 本案中,法院的判决铿锵有力,明确传递出鲜明态度:法律不保护违法者的过错损失,更不支持讹诈式索赔。 追赶者行为合法、目的正当,不存在任何过错,无需为逃逸者的自伤承担责任。 这一判决,不仅维护了两名外卖员的合法权益,更向社会宣告:见义勇为不会被讹、正义不受要挟、善良不被辜负。 法治社会,绝不容许违法者逍遥法外、讹人者肆意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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