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男子已婚却认识了一位年轻女子,两个人很聊得来,有不少共同话题,后来谈起了恋爱。爱到深处,二人就发生了不可原谅的关系。男子一直欺骗女子说自己单身,女子也以为自己会跟男子结婚,没想到临到最后男子才说:我有老婆了......女子听了,气的很,直接就拿了一把工具,闯入了男子的家里,把男子的老婆给弄掉了。 要说婚外情,本来就是缺德的事情,但是男子贪图美色说谎在先。之后情妇却把火气洒在原配妻子身上,作为罪魁祸首的男子却可以逍遥法外。“上位”不成,最终“进去”,害人害己。 (本新闻参考来源:深圳新闻网。) 要说一位已婚的男子程某,他的生活很美满,有家庭、有老婆、有小孩,婚后跟妻子在当地经营着一家超市。 本来生活很平稳,有吃有喝、生活不愁的。可是程某就是“饱暖思淫欲”,认识了一位婚外的女子。 这位婚外的女子名叫杨某,年轻、漂亮、有活力。 第一次见面之后,二人就互生好感。相识了没多久之后,两个人就确定了恋爱的关系。 之后,情到深处、无处排遣,程某竟然带着杨某到外面酒店开房了。就这样,二人在房间里发生了婚外的不可原谅的行为。 犯错之后,程某并不觉得后悔,他反而更加珍惜跟杨某的感情。 但是自己是个已婚人士,一直隐瞒也不好。某一天,程某就大胆告诉了杨某,他有老婆了。 一开始杨某也不大乐意,但是奈何眼前的男子很有吸引力,杨某表示:就这样吧,我也不介意。 就这样,杨某当了将近2年的第三者。 不过,总是这样偷偷摸摸的,杨某也并不甘心,她感觉,总归要给自己一个名分吧。 所以杨某一直在跟程某提要求,希望他尽快离婚,跟自己领证,这样就名正言顺了。 可是程某一开始就是贪图对方的年轻跟女色,哪里肯真的跟她在一起呢。所以程某就一直拖着、耗着,就是不给个准信。 渐渐的,杨某的耐性早就被消磨殆尽。她感觉,要好好教育一下原配老婆,或者让她自己退让。 这一天,杨某早就盘算好了这一切,她知道程某家的超市开在哪里。于是,她拿着一把工具就上门了。 当时程某的老婆丁某在看店,老公程某并不在家。杨某直接就冲了进去,将里面的顾客驱赶出来,然后把店铺的大门反锁。 反锁大门的目的,就是不让外面的人进来施救。 之后,不顾丁某的反抗,杨某取出了工具,直接就对着丁某伤害。 很可惜,最后丁某倒地不起,带着遗憾离开了人世。 而外面的人群早就帮忙报了警,办案人员到现场之后,立刻就把杨某给控制住了。 因为杨某涉嫌故意伤人,并且情节恶劣,最后杨某被判处了死刑。 本案释法: 女子为了报复原配,带着一把工具上门,将大门反锁,屋内独留原配进行恶意伤害,不让外面的人进来施救,最后导致原配被害而亡。女子的行为会面临怎么样的判决呢? 这位女子的行为极有可能被判定为故意伤人罪,可能会依法处以死刑。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伤人的会被处以死刑、无期徒刑。如果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影响较重,极大可能会处以死刑。 结合案件中发生的一切:“携带工具、闯入屋内、繁锁大门、阻止他人施救”,等等,这些行为都可以验证当时杨某存在恶劣的主观心态。 杨某作为婚外的女子,其动机就是“蓄意报复”,她的行为已经超出侮辱、诽谤或者轻微伤害的范畴,已经具备了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 所以,鉴于她的行为属于“情节特别严重”,侵犯了别人的生命权,导致了严重的后果,最终,杨某必定自食其后果。 说到婚外的这个事儿,本来就是无德、无品的事情,但是却还是有很多人深陷其中。 一些女子为了可以上位,吵架、争执、甚至泯灭人性,最后毁掉他人的一生、也断送自己的前程。 这就是前所未闻、见所未见的贵州伤人事件,为了一个已婚的男子,把人家原配给伤害了,看看相关部门的判决,真的是一点都不冤枉! 看完这则案例之后,您作何感想呢?不妨评论区留言一起来讨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