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谁闹谁有理?江苏,大妈带孙子逛超市,猛然想起手机忘在水果区,撒腿往回跑,结果

乐菱说社会 2026-03-03 16:30:55

又是谁闹谁有理?江苏,大妈带孙子逛超市,猛然想起手机忘在水果区,撒腿往回跑,结果脚下打滑摔倒在地,摔成10级伤残!起诉超市索赔21万,理由是地面太滑,手摸到地面感觉有水!超市大喊冤枉,甩出监控自证清白! 张大妈(化名)刚退休,心疼儿子儿媳上班累,主动揽下了带孙子的活儿。 这天,小孙子吵着要去超市“探险”,张大妈乐呵呵地牵着孩子就去了。 到了水果区,张大妈想给孙子买点水果,顺手把手机往货架上一搁。 结果挑完苹果,牵着孙子一转身,直接把手机忘在了脑后。 等张大妈想起来时,心里突然“咯噔”一下:“坏了!手机!” 这一急不要紧,她脑子一热,撒开腿就往回跑。那速度,简直不像个六十多岁的人,恨不得脚下生风。 可就在离水果区还有几米远的地方,意外发生了——“噗通”一声闷响! 张大妈整个人重重地摔在瓷砖地上,疼得当时就起不来了。 周围顾客吓了一跳,赶紧叫来超市工作人员。送到医院一查,好家伙,胸椎压缩性骨折,直接评上了十级伤残! 这下家里炸了锅。张大妈躺床上越想越委屈:“我好好的在超市走路,怎么就摔了?肯定是因为地滑!我当时手摸了一下地面,感觉湿漉漉的!” 家人一听也火了:超市地面湿滑导致老人受伤,这责任跑不了!于是,一纸诉状把超市告上了法庭,张口就要索赔21万! 超市那边却喊起了撞天屈:“冤枉啊!我们天天打扫,地面干得很!是她自己跑太快刹不住车,关我们什么事?” 为了自证清白,超市直接甩出了监控视频。 视频里看得清清楚楚:张大妈发现手机不见后,突然加速狂奔,脚步凌乱,明显是着急忙慌。 而她摔倒的那块区域,地面干燥整洁,根本没有水渍,前后路过的其他顾客也都走得稳稳当当,没人打滑。 庭审现场,法官反复看了监控,又结合了现场勘验,事实基本清楚了:张大妈确实是因为自己跑太快,脚底拌蒜摔的,跟地面湿滑没多大关系。 但是,法院的判决却让双方都没想到。 法官指出:虽然主要是张大妈自己的责任,但超市作为经营场所,对顾客有安全保障义务。虽然地面没水,但在人流量大的通道,是不是防滑提示不够?在这方面,超市确实存在轻微的管理瑕疵。 最终,法院一拍锤子:张大妈作为成年人,在公共场所奔跑,未尽到注意义务,承担85%的主要责任;超市管理有瑕疵,承担15%的次要责任。 算下来,张大妈的损失二十多万,超市得赔她三万多块钱。 这判决一出,有人觉得公平,有人却觉得憋屈。 【网友热议】 “这也行?监控都拍得明明白白了,人家自己作死狂奔,凭什么让超市赔钱?要是她自己跳下去,是不是超市还得赔丧葬费?” “这15%判得太憋屈了!超市地面没水、没油,正常走路都不摔,非要怪人家‘提示不够’?难道还得在每个角落贴个‘禁止奔跑’的大字报?这是典型的‘和稀泥’!” “这种判决就是在纵容‘谁弱谁有理’!” “我觉得判得没问题!超市人多眼杂,万一真有点水渍没擦干呢?作为经营者,保障顾客安全是天职,赔点钱买个教训,没毛病。” “老人毕竟年纪大了,反应慢,超市多担待点也是应该的。15%不多,算是人道主义补偿吧。” 【观点解析】 这起案件,看似是一次简单的意外,实则撕开了当下社会一种令人担忧的“按闹分配”与“过度兜底”的模糊地带。 张大妈摔倒,根源在于她“急中生乱”。在光滑的瓷砖上狂奔,这是一个连小学生都知道的危险动作。 如果因为她是老人、受了伤,就强行让无过错或微过错的商家买单,那法律的公平性何在? 每个人都是自己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如果今天法院判超市全责,明天是不是会有人在马路上乱闯红灯摔倒,然后起诉交警队“路灯不够亮”? 这种逻辑一旦泛滥,社会将充满“巨婴”,人人都会变得肆无忌惮,因为反正有人兜底。 法院判超市承担15%,理由是“管理有瑕疵”。这个尺度其实很微妙,也很无奈。 它似乎在传递一个信号:只要你开门做生意,你就得为所有可能发生的意外“沾点边”。 这让商家寒心。地面干了、拖了、没水渍,仅仅因为“提示不够细致”就要赔钱,那还要细致到什么程度?难道要配个保安扶着每个老人走路? 法律应当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绝不能纵容消费者的鲁莽行为。过度的“倾斜保护”,实际上是在惩罚那些守规矩的经营者。 15%的赔偿,看似折中,实则暧昧。它既没有完全支持超市的清白,也没有完全否定大妈的无理。 这种“各打五十大板”的做法,虽然在个案中解决了纠纷,却在长远上稀释了规则的严肃性。 它告诉人们:只要你受了伤,总能从对方身上抠出点钱来。 真正的法治,应该是是非分明:是你的错,你一分也别想赖;不是我的错,我一分也不会赔。

0 阅读:61
乐菱说社会

乐菱说社会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