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20 万现金,堵在门口。律师的嘴皮子都快磨破了,就一个意思:签个字,拿上钱,这事儿就算过去了。可这家人偏不低头,回得那叫一个干脆:刑事归刑事,民事归民事,别想拿钱抹平罪名。 这话听着硬气,里头全是门道。一般人早被那堆红票子晃晕了,心想反正人也伤了,能拿点是点。可人家清楚得很,这笔钱不是赔偿,是封口费,是买刑期的价码。 20万现金堆在那儿确实晃眼,够普通人家挣一年。但收了这钱签了谅解书,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往后的官司里,你不能再主张民事赔偿,更不能要求严惩凶手。这叫用民事赔偿换刑事谅解,一箭双雕。 律师大半夜提着现金上门,图的不是那点和解协议,是那张能减轻刑罚的谅解书。按法律规定,积极赔偿取得谅解,法院量刑时能减40%以下。这20万不是赔给你的,是跟法律砍价的筹码。 这家人那句"刑事归刑事,民事归民事",把多少被人情世故搅浑的水给澄清了。打伤了人是刑事责任,该判几年是检察院和法院的事。赔多少钱是民事责任,该给多少是民法典说了算。两件事搅一块儿,就容易让人钻空子。 去年安徽有个案子,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肇事者给了谅解费,结果家属回头又起诉民事赔偿。法院判得明明白白:刑事谅解那笔钱是额外补偿,不算民事赔偿,该赔的一分不能少。这就是司法进步。 现在有些人觉得,只要钱到位,啥事都能摆平。找个律师提着现金上门,先拿钱堵嘴,再拿谅解书减刑,最后进去蹲两年出来,照样该干嘛干嘛。这套路玩了这么多年,终于碰上硬茬了。 刑事责任是公法的事,保护的是社会秩序;民事责任是私法的事,弥补的是个人损失。一个是国家要追究的,一个是你该拿到的,两码事掺和到一块儿,就容易让有钱人钻空子。 这家人守着那个被伤害的亲人,看着那堆钱,硬是没松口。不是他们不缺钱,是他们明白,有些东西比钱值钱。尊严、公正、法律的严肃性,哪一样是20万能买来的? 换你是这家人,深夜有人提着20万现金堵门口,让你签个字就完事,你签不签?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