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堂哥家要修房子,给男子打电话,说砍掉他家一点竹子,修条路用来拉材料,男子想

律观法说 2026-02-28 14:17:19

重庆,堂哥家要修房子,给男子打电话,说砍掉他家一点竹子,修条路用来拉材料,男子想着都是亲戚,也就同意了。可等他过年回家,却发现自己的竹子全被砍光了,堂哥也不说补点地或者拿点钱给他,男子不干了,让堂哥赔竹子。可没想到堂哥也很气愤:打电话给你说了的,你自己修房子,从这里拉材料时怎么不说,房子修好了,就来反悔,你要土地,那就把我修路的钱给了。 屈先生和堂哥一家只有一墙之隔,两家之前关系融洽,做事有商有量,可因为门前的一条便道,两家却闹起了矛盾。 屈先生常年在外地打工,堂哥家要修房子,给他打电话,说要砍掉他家一点点竹子。 屈先生想着都是亲戚,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而且堂哥要的也不多,就同意了。 可等他过年回家,眼前的景象让他傻眼了:自己家那片原本郁郁葱葱的竹子林竟然一根竹子都不剩,全被砍光,变成了一条便道。 屈先生发现竹子林被占后,一开始考虑到大家都是亲戚,并没有跟堂哥起争执,可之后堂哥一直没有说补点地,或者给点钱给他。 他越想越气,多次跟堂哥沟通无果后,无奈之下找来调解员帮忙。 堂哥则一脸委屈地解释,自己给堂弟打了电话的,堂弟同意,自己才把这100多平的竹子给砍了的,要是没同意,自己哪敢。 路修好后,堂弟并没有说什么,而且堂弟家修房子,也是用这条路拉的材料,堂弟把房子修好,就来跟自己算账,让自己赔竹子。 既然这样,自己修路花了1万多,堂弟一分没出,堂弟要地,那就把修路的钱先给了。 屈先生承认堂哥修好路后自己没说啥,是不想得罪堂哥,但后来自己家房子修好后,前面没有晒坝,找堂哥商量要点地,堂哥却让自己出一半修路的钱,这让他无法接受。 其实,两家的老房子挨着,堂哥修路确实是为了出行方便。 当初砍竹子时双方沟通存在问题,屈先生在外地,堂哥也没有跟他说要占多少地,也没有拍照片给他,一声不吭全占了,这事搁谁身上,估计心里都不痛快。 可在堂哥看来,堂弟出地,自己出钱,把路修好,也是为了两家出行方便,堂弟以前啥都不说,现在突然要地,也是说不过去的。 在调解员的协调下,屈先生提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案:把马路往堂哥的地那边扩出去一点,土地两家各出一半,钱自己出,把便道重新修一下。 堂哥听后,觉得这个方案合理,兄弟两家以后还得相处,没必要为了这点事一直闹下去伤了和气,于是同意了屈先生的方案。 最终,屈先生心里的石头落了地,脸上露出笑容,上前握住了堂哥的手,两人握手言和,重归于好,并表示以后要好好相处。 有人说:兄弟家,何必这样较真,一家出地,一家出钱,把路弄好,两家出行都方便点。 也有人说:其实两家都没错,大哥先修房子,占了堂弟的地,修了便道,堂弟建好房子后,发现自己家没有地坪了,想着便道旁就是堂哥的地,想着把便道重新规划一下,两家都方便,这样也没有问题。 堂哥修房子是好事,屈先生作为堂弟,同意砍点竹子修路,这是出于亲戚间的情分,是值得肯定的。 堂哥虽然提前跟屈先生打了招呼,但是却没有说要砍多少,在没有沟通确认的情况下,把屈先生的地全给占了,这多少有些不合适了。 好在最后,双方理性沟通,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最终把问题给解决了。 《民法典》第288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亲戚之间,在处理涉及利益的事情时,一定要提前沟通清楚,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避免事后产生纠纷。 遇到问题时,要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理性沟通,好好去解决问题。 毕竟,亲情是无价的,不要因为一时的利益得失而伤害了多年的感情。 无论是邻里之间,还是作为堂兄弟,抬头不见低头见,两家人更要团结互助,和睦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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