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寒心!”河南周口,81岁老人说女儿把自己50000元养老钱拿走了,这钱是他们一点点存进去的,自己找女儿要,女儿还对自己大发脾气,老人儿子也指责姐姐把父亲存折偷偷拿走了。可老人女儿却说:这钱本来就是自己的,自己当时跟丈夫吵架闹离婚,把5万元一次性存父亲名下了,这钱跟父亲没关系。为了弄清真相,双方去拉流水,结果发现钱是一次性存进去的,真相已明,可老人儿子不认,他的话让人气愤。 81岁的张老伯在儿子的陪伴下,找来记者,说自己勤勤恳恳一辈子,跟着亲戚出去打零工,好不容易攒下5万元养老钱,可二女儿却把这笔钱给借走了。 2023年,二女儿回家,说她儿子要结婚,缺钱,哭着求他帮忙,张老伯一时心软,想着这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能帮就帮吧。 其实女儿在开口之前,就把自己的存折给拿走了,可自己当时也没多想,觉得女儿迟早会把钱还给自己的。 张老伯的儿子说:2026年春节,父亲买药缺钱,找到姐姐家要钱,可姐姐连家都没让老人进,就在那马路上骂的嗷嗷叫,她不承认有这5万元。 张老伯的妻子为了这件事情,更是气的好几天吃不下饭,坚决要求他找女儿把这笔钱拿回来。 一行人来到张老伯二女儿家,可双方一见面,就闹得不可开交,张先生更是动起手来了,记者赶紧把双方劝开。 张老伯的二女婿非常气愤,说老人去医院几次,他儿子在家,可一分钱都没拿,一毛钱都没有管,连去看一下都没有,全部的费用都是他们夫妻出的,也是他们在操心照顾。 就连老丈人家的彩钢瓦,都是他们弄的,这20多年里,他们夫妻已经为老人花了10多万了,把老人救回来好几次,没想到老人反过来还咬自己一口,他就没有一个老人样。 张女士表示自己没有找父亲借过钱,父亲患病,要吃药,哪里来的钱? 这5万元是自己的,2022年,她把这5万存到父亲名下,是因为当时自己和丈夫吵架闹离婚,为了防离婚,自己才把钱存到父亲名下。 父亲年纪大了,平时根本没什么积蓄,这5万元跟他也没关系。 张老伯和老伴却表示这钱是他们一年存点,一点点攒下来的。 二女儿却说,这笔钱是自己一次性存到父亲名下的。 他们去银行调了流水,找到了当年的存单,结果显示:这笔钱确实是一次性存入的,而不是老人说的一点点存进去的。 可张老伯又说这钱是外甥一次性给自己的工钱,老人外甥却说自己平时都是5000、6000、8000的给老人工钱,从未一次性给过5万元的。 到这里,事情的真相已经基本清晰了:这5万元,确实是二女儿存在老人名下的,而不是老人所说的自己积攒下的钱。 可张先生却还在坚持,说要去拉以前的流水,在他看来,这5万元就是自己父亲的。 后续村委反馈,那不是老人的钱,就是老人女儿的钱。 钱的事情虽然说清楚了,可张老伯一家的矛盾却并未消除,张女士一再表示,自己一直希望和父母和好,父母养育自己一场,自己不是坏良心的那个。 有人说:女儿已经做得很好了,这父母糊涂,儿子也很无语。 张女士出于信任,把钱存在父亲名下,等到自己要用钱,把钱取走,这本是很正常的事情,在她心中,父亲是她最亲近的人,是可以托付财产的可靠对象。 当她因儿子结婚需要用钱,向父亲索要这笔钱时,却遭遇了意想不到的误解,父亲不仅不承认这笔钱是她的,还引发了家庭矛盾,弟弟在其中更是推波助澜。 她多年来为父母付出诸多,不仅承担了父母多次就医的费用,还操心父母的日常生活,为老丈人家更换彩钢瓦等,她本期待自己的付出能得到父母和兄弟的理解与认可,却没想到因为这笔钱,被父亲和兄弟误解为“坏良心”,这让她感到无比委屈和心寒。 家人之间,钱和账都可以算清楚,但是不能因为钱,寒了彼此的心。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尊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家人之间,本应该相互尊重,相互关爱,父母慈爱,子女和睦,别让金钱成为亲情的绊脚石,毕竟,亲情无价,家和万事兴。 对于此事,大家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