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一对同住一个小区的亲兄弟,就因为哥哥遛狗在弟弟家门口撒了泡尿,俩人从口头争吵闹到拳脚相向,哥哥直接被打得进了医院。本来道个歉就能解决的事,最后居然闹上了法庭,弟弟更是直接被判赔了4700多块钱! 据悉,事情发生在郑州中原区,闹上法庭的俩人,是一对亲兄弟,两家还住在同一个小区,平时抬头不见低头见,就算不是住在同一个屋檐下,也从没红过脸,谁也没想到,最后会因为一条狗,闹得跟仇人似的。 事发当天,大哥在小区里遛狗,走着走着就溜达到了弟弟家门口。正好弟弟两口子开门出来,一眼就瞅见,大哥的狗,居然在自家门口的地砖上撒尿! 这谁看了不火大?弟弟两口子当场就拦着大哥吵了起来,本来也就是大哥道个歉、拿个拖把拖拖干净就能完事的小事,结果俩人越吵越上头,谁也不肯让着谁。 可让大哥万万没想到的是,吵到激动处,弟媳居然直接转身进屋内端了一盆水,照着他和狗劈头盖脸就泼了了他们一脸! 这一下直接就把炸药桶给点炸了,本来只是动嘴吵架,瞬间就升级成了动手扭打,什么兄弟情分,刹那间全都被俩人抛到了九霄云外。 两人的的举动被小区监控拍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俩人都动了手,混乱中大哥直接被打倒在地,脸上、眼睛、嘴全都受了伤,当场就见了红。 送到医院一查,结果更是让人揪心:经过司法鉴定,直接就达到了轻微伤的标准。 就这一架,大哥前前后后跑了十几次医院,医药费、来回打车的钱加起来,拢共花了将近小一万块钱! 本是亲兄弟,大哥也不想把事做绝,好几次找弟弟商量,让他赔点医药费这件事也就这么算了。 结果弟弟两口子不仅不认,还非说这事是大哥先挑起来的,凭啥子要他们赔钱? 谈了好几次都谈崩了,大哥也是实在没有办法了,只能一纸诉状,把亲弟弟和弟媳一并告上了法庭。 法院审理后,很快就给出了判决结果,鉴于这场冲突里,双方都有过错,责任一人一半。弟弟夫妻俩赔偿大哥4716.63元,剩下的损失,由大哥自己承担。 不过有网友提出异议,俩人都动手了,而且事情起因还是大哥把狗放到弟弟家门口撒尿,自己也有不对的地方,为啥弟弟还要赔钱? 从法律层面看,哥哥的行为虽然有所不妥,但是却无法作为弟弟动手打人的正当理由。 《民法典》第1179条明确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简单来说就是,不管你有啥理由,只要动手把人给打伤了,就得给人赔钱,这是法律定死的规矩,不是一句“他先惹我的”就能推卸得了的。 弟弟夫妻俩先泼水激化矛盾,又动手把大哥打成轻微伤,依法就得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赔医药费是天经地义的事。 据《民法典》第1173条还规定了过错相抵原则,即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或扩大有过错的,可减轻侵权人责任。 也就是说,这事里大哥自己也有不对的地方。遛狗不按小区规定牵绳,还放任狗在人家家门口乱尿,本身就是这件事情的起因,吵起来之后又没控制住情绪动了手,所以他自己也要为受伤的结果担一半责任,法院才会判弟弟只赔一半的钱,不是全赔。 不过再怎么说,弟弟把人打成轻微伤,这也已经不只是赔钱的事了。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若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所以就算是亲兄弟,动手打人也是违法的,不仅仅是要赔钱,严重些的还得被拘留,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而对于这件事的结果,网友们则是各有说法。 有网友认为,弟弟纯属活该,就算狗撒尿不对,也不能泼水打人啊?那是你亲哥,打成这样,赔钱都是轻的。 但也有网友觉得,大哥纯属自找的,遛狗不牵绳,还让狗在人家家门口乱尿,就算是亲兄弟也不能这么干啊,这换谁谁不火大? 还有网友更是直呼不值当,说就一泡狗尿的事,道个歉拖个地5分钟就能解决,结果就这还闹上法庭了,钱花了,兄弟情也没了! 对此,您有什么看法?您觉得这场冲突里,到底是谁的过错更大?欢迎留言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