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广东网友在社交平台反映,自己从广东潮汕自驾前往云南途中,在大丽(大理—丽江)高速公路上车辆突然爆胎。现场交警协助联系了拖车救援,可拖车仅行驶不到4公里抵达收费站,对方竟报价1500元,经协商后最终收取了1400元。 有网友表示:江苏境内高速,所有高速拖车救援都是免费的。本人在2026年2月5日G2京沪高速淮安境内,车辆故障,打完电话(051796777)10多分钟高速救援拖车就到了,下了高速后还问是直接去修理厂还是就地放下,我选让拖到修理厂。为江苏高速救援点赞。 为什么不事先协商好价格?如果对方报价难以接受你可以拒绝。事后来了这么一出,我个人觉得是非难说。 这个投诉有点不厚道,毕竟是先报价再服务的,否则海南春节机票上万块,当地酒店一晚一万多,都可以投诉把钱要回来。 这和上次那个救护车转运费一样的,把人送到了,家属反手就举报医生!大过年的拖车前人家说了1500,你同意了,事情处理完反手就是举报,一家四口高速公路拖的不是车,是一家人的安全,农夫与蛇。 全国应该统一出台规定:高速公路车辆故障不能行驶的,全部由高速公路管理方负责免费拖离高速!因为从进入高速公路就已经在进行计费了,也就和高速公路管理方形成了合同关系,高速公路通行费本质上是服务费,不是买路钱! 对此大家怎么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