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报道,山西太原,一女强人花500万从银行买下17套房产的整栋楼,大红本

小张的社会 2026-02-19 11:31:53

2月12日报道,山西太原,一女强人花500万从银行买下17套房产的整栋楼,大红本到手,却遭遇原企业职工占房30年不搬。职工认为住久了房子就是自己的,还联合安大门,让女子进不了家门。女子坚决要腾房,不然影响不良资产交易。职工代表与女子各执一词,职工称集资分房有手续,抵押不知情,女子则认为职工应找原企业或银行。网友:有人觉得职工权益应受保护,有人认为女子所有权不能被忽视。 这栋房产原本属于当地一家企业,上世纪九十年代左右,该企业以集资分房的形式将房屋分配给职工居住,职工仅办理了内部居住相关手续,未完成合法产权登记。 后续企业因经营问题将该栋楼宇抵押给银行,因债务未能清偿,房屋作为不良资产被银行依法处置。职工长期居住在此,未被告知房屋抵押与处置的相关信息,多年居住形成稳定生活状态,部分职工认为长期居住即可获得房屋所有权,拒绝搬离。 女性投资人完成交易后,按照计划前往房屋处办理收房,准备开展后续处置工作,却发现楼内所有房屋均被原企业职工占用,无法正常进入。 占房人员为阻止投资人进入,联合在楼宇入口处加装大门,设置通行限制,导致投资人无法行使房屋所有权。投资人多次尝试沟通收房,均被占房人员拒绝,双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占房职工一方坚持持有企业当年集资分房的内部手续,认为自己是合法居住,房屋抵押事宜全程不知情,企业与银行未履行告知义务,自身居住权益应当受到保护,不认可投资人的产权主张,拒绝配合腾退房屋。 投资人一方明确表示,自身通过合法交易获得完整产权,不动产权证书具备法律效力,占房行为已经侵犯合法所有权,职工的居住争议应当向原企业或银行主张,不能以长期占用为由对抗合法产权人。 投资人同时提出,房屋无法正常收房使用,会直接影响后续不良资产交易流程,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坚持要求占房人员限期腾房。 截至相关消息发布时,双方仍未就腾房事宜达成解决方案,事件处于僵持状态,未出现明确的处理结果,相关部门尚未介入协调处理。 事件曝光后引发网友大量讨论,不同观点形成明显分歧。 有网友认为,职工属于历史遗留问题的受害者,长期居住形成稳定生活,不知情情况下房屋被处置,基本居住权益应当优先保障,不能简单强制腾退。 也有网友表示,投资人合法花钱买房、持证在手,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不能因为他人长期占用就忽视产权人的合法权利,占房不搬没有法律依据。 还有网友提出,问题根源在于原企业与银行未妥善处理职工安置问题,应当由责任方出面解决,不应让产权人与职工直接对立。 这起事件清晰展现出不良资产交易与历史遗留住房问题交织的复杂矛盾,也给公众带来多重警示。参与不良资产房产交易时,除核实产权手续外,必须全面核查房屋实际占用状态、历史居住情况、职工安置等潜在问题,提前规避占用纠纷。 企业处置抵押资产时,应当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妥善解决职工居住安置问题,避免遗留矛盾引发后续冲突。 对于居住在单位集资房、福利房内的人员,要及时完善合法产权手续,明确自身权利边界,长期居住不等于合法拥有产权,遇到产权纠纷应通过法律途径向责任方主张权益。 房屋产权以合法登记为准,任何占用行为都不能对抗登记生效的所有权,遇到类似纠纷,各方都应通过合法渠道沟通协商,依靠法律途径解决问题,避免采取私自加装大门、阻拦通行等过激方式激化矛盾。 大家觉得这起占房纠纷中,产权人权利与职工居住权益该如何平衡?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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