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笑谈 【丈夫亲子鉴定亲生后仍要打胎离婚女子被疑出轨后公公转650万安抚】近日,上海徐汇法院审理的一起家庭财产纠纷引发热议。事件回顾:小唐与小谢2020年结婚。孕期,小谢发现丈夫隐瞒婚史,且小唐多次怀疑孩子非亲生,坚持做了亲子鉴定。结果证实孩子是亲生,但小谢身心俱疲,决定打胎离婚。为平息风波,公公老唐在2023年4月至6月,分三次向儿媳小谢转账共计650万元,备注均为“购房款”。随后,这笔钱被用于购买一套徐汇区学区房,登记在小谢一人名下。孩子于6月出生,但9月两人因感情不和分居,小谢起诉离婚未果。之后,公公老唐以“借款不还”为由,将儿子儿媳一起告上法庭,要求偿还650万及利息,并出示了儿子签字的借条。法院判决:法院认为,老唐仅能提供儿子单方出具的借条,无证据证明儿媳小谢知晓、同意或事后追认该笔借款。且用该款项所购房产并非基于夫妻日常共同生活所需,不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条件。因此,判决驳回公公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律焦点讨论:
1. 这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法院已明确:不算。关键在于债务是否“共签共认”,以及是否用于家庭日常生活。2. 这算不当得利吗? 公公转账时明确备注“购房款”,性质更接近赠与或特定目的支付,而非借款。在无证据证明是借款的情况下,难以认定为不当得利。3. 离婚时要返还吗? 这笔钱购买的房产登记在小谢个人名下,且资金来源于公公对其个人的转账。在离婚财产分割时,该房产很可能被认定为小谢的个人财产,无需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也无需返还给公公。
网友热议:有人感慨婚姻信任破裂的代价高昂,有人讨论公公“砸钱维稳”的得失,更多人关注女性在婚姻质疑中承受的压力以及个人财产权益的保护。此案也再次提醒,家庭成员间的大额资金往来,性质务必明确,最好留有书面协议,避免日后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