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停梯催费:拆迁农户“上楼难”背后的治理困局 广西柳州东悦佳苑小区因业主拖欠物业费,物业直接停运全小区46部电梯,让千余拆迁农户陷入“上楼难、下楼险”的困境,这一事件刺痛了公众神经,也暴露出城镇化进程中安置小区治理的深层问题。 从法律层面看,物业以停电梯方式催缴物业费,是明确的违法行为。《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电梯作为业主共有设施,物业无权擅自停运。即便部分业主欠费,物业也应通过催告、调解、诉讼、仲裁等合法途径维权,而非用极端手段报复。 从现实层面分析,这一事件是多重矛盾交织的结果。一方面,拆迁农户观念转型滞后,世代居住农村的他们习惯了独门独院、自给自足,没有物业费的概念,突然进入城市小区要遵守“缴费享服务”的规则,心理上难以接受。另一方面,物业服务与收费标准不匹配,小区垃圾清运不及时、绿化养护缺位等问题,让村民觉得“没享受到服务,凭啥交钱”。此外,安置小区治理缺位,基层协调机制失灵,政策衔接存在短板,在征地与安置过程中,往往侧重物理空间的搬迁与补偿,忽视了生活方式、社区规、则与公民意识的同步培育。 * 解决这一问题,需要政府、物业、业主三方共同努力。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协调各方推动问题进入程序化、法治化的解决轨道,同时构建更完善的社区治理机制,在安置规划初期引入社区融入辅导和培训。物业要改善自身服务,以高质量服务赢得社区居民认同。业主也应转变观念,认识到缴费
物业停梯催费:拆迁农户“上楼难”背后的治理困局 广西柳州东悦佳苑小区因业主拖欠物
晴空的万里
2026-02-09 22: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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