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低估人性!”河南平顶山,男子说自己是上门女婿,结婚时他没有房子,老丈人把一

律观法说 2026-02-09 19:03:39

“不要低估人性!”河南平顶山,男子说自己是上门女婿,结婚时他没有房子,老丈人把一套老宅送给了他,自己在岳父家兢兢业业付出17年,可妻子刚去世,岳父就把他和儿子撵了出去。老人却说:我自己有儿子的,他根本就不是上门女婿,他城里有房,没在这里住过,女儿刚去世,他就翻脸要房子。村里人更是说出来一个不可思议的真相。 温先生找来调解员,说自己真的太寒心了,自从和妻子结婚后,他一直把岳父当自己亲爹看待,可自己妻子刚去世,岳父就他赶出去了。 他说自己刚结婚那会,家里条件不好,没房子住,岳父心善,就把一套老宅送给了他。 打那以后,温先生在岳父家勤勤恳恳待了10多年,日子原本过得也算安稳,可天有不测风云。 温先生的妻子患上乳腺癌,于2025年11月去世了。 可让温先生始料不及的是,他上午刚办完妻子的葬礼,下午岳父就不让他进家门了,把家里门锁给换了,甚至后来还直接把门焊死了。 温先生很无奈:自己的生活用品都还在房子里,岳父怎么能说翻脸就翻脸呢? 可岳父却说:他根本就不是上门女婿,当初建这房子时,他都不知道,也没有出过一分钱。 自己有儿子儿媳,根本不需要招上门女婿,现在女儿离世了,女婿就想着来要自己的房子,这哪能行呢? 岳父还强调,女婿说在这住了17年,那纯粹属于胡编瞎扯,不信可以去问问村里人。 老人的儿媳也在一旁说:姐姐、姐夫就没在这里住过,姐夫自己在城里买了楼房,根本不缺住的地方,所以根本不存在撵不撵的问题。 而且这房子里没水没电没厕所,根本不能住人,之前姐夫卖灭火器,只是拿这房子当仓库放过东西。 温先生却拿出了老宅的股权证,说上面户主那一栏清清楚楚写着自己的名字,这房子就相当于老丈人给自己的。 双方各执一词,调解记者向村民打听,村民却称温先生没有在这里住过。 他们找到村委,村委工作人员称:温先生不是上门女婿,老人家里有儿子,按照村里的规矩和情况,这房子还是老人的,股权证是给开的证明,用来给孩子读书的。 这时温先生才说出心里话,说自己的户口在老丈人家已经10多年了,他觉得自己就是上门女婿了,这个上门女婿是他自封的,并没有得到大家的认可。 他嚎啕大哭起来,说自己小时候就没了母亲,经常被别人欺负,他特别害怕自己的儿子也跟自己一样被人欺负,为了儿子,他才这么拼命争,自己有病,都不敢去看。 老人的儿媳看到温先生哭得这么伤心,态度也软了下来。 她表示大姐孩子的户口在村里,该孩子得的,他们一分都不会要,他们也不是那么绝情的人。 这套房子姐夫可以再继续用两个月,等过完年也行,双方都是亲戚,该走动走动。 温先生听了弟妹的话,也冷静了下来,表示自己会好好沟通,不会再做过激的行为。 温先生认为自己的户口落在岳父家10多年,股权证上自己又是户主,他就觉得这套房子就是自己的。 可实际上,这套房子是温先生岳父的,因此无论温先生怎么去争,这套房子都不可能是他的。 《民法典》第240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这套房子是老人的自建房,登记在老人名下,老人才能做主,说把房子给谁用等。 温先生争这套房子的本意是为了给自己儿子一个保障,这份父爱让人动容,但是去争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反而把亲戚情分给争没了。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温先生失去了妻子,心里肯定是很难受的,看到岳父把房子又给焊上了,心里肯定不是滋味。 家人之间要相互关爱,相互帮助,遇到事情,大家一起沟通商量,吵闹、污蔑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只会适当其反。 对于此事,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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