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朔州,32岁男子余涛和31岁女子张晓办完婚礼41天后,余涛车祸离世,留下超4

梅姐说法 2026-02-08 15:56:56

山西朔州,32岁男子余涛和31岁女子张晓办完婚礼41天后,余涛车祸离世,留下超400万财产。因两人未领结婚证,张晓无法以配偶身份获补偿,余涛母亲曾口头承诺给张晓30万,却未兑付,张晓还被赶出婚房。余涛妹妹称并非不想补偿,只是没精力处理,双方矛盾升级,余涛母亲起诉张晓返还彩礼等财物,张晓也起诉余母索要财产,目前3个诉讼案件等待法院裁决。 张晓和余涛,经人介绍认识,相处一段时间后,两人感情逐渐升温,决定共同出资买下了一套婚房。 2025年5月,他们办了婚礼。 原本计划在5月20日去领结婚证,因余涛新工作入职,领证的事情只能无奈推迟。 41天后,一场车祸导致余涛离世,张晓整个人都崩溃了,但生活还得继续,她强忍着处理完余涛的后事。 可让她没想到的是,余家的态度却发生了转变,余涛母亲之前曾答应给她30万作为补偿,可到现在都没兑现。 不仅如此,张晓还被赶出了那套他们曾经一起精心布置的婚房。 张晓不明白,自己和余涛感情那么好,一起经历了那么多,现在余涛走了,自己怎么就被这样对待。 余涛妹妹解释说,家里并不是不想补偿张晓,只是这段时间家里事情太多,大家都沉浸在失去亲人的痛苦中,实在没精力处理这些事情。 但张晓觉得这就是借口,双方的矛盾越来越激烈,最后闹上了法庭。 余家起诉张晓,要求她返还之前给的彩礼等财物。他们觉得,既然张晓和余涛没有领结婚证,从法律上来说,就不算真正的夫妻,那彩礼就应该返还。 一审法院认为:余涛的母亲,主体不适格,所以其驳回了诉求。 二审法院认为:余涛已经去世,她的母亲是唯一法定继承人,是适格原告,一审的判决被撤销,需法院重新审理。 而张晓也不甘示弱,她起诉余家,索要自己应得的财产。她觉得,自己和余涛虽然没领证,但一起生活了那么久,还一起买了婚房,自己付出了那么多,不应该什么都得不到。 目前,这三个诉讼案件还在审理当中,张晓又气又茫然,她心里一直有个疑问,难道就因为没领证,自己就真的得不到任何补偿了吗? 难道没领证就真的只能任人摆布,权益得不到保障吗? 结婚必须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只有登记了,才算是法律上的夫妻,才能享有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余涛和张晓虽然办了婚礼,但没领结婚证,所以在法律上,他们不是夫妻关系。 这就意味着,余涛留下的财产,张晓不能以配偶的身份进行分割和继承。 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余家起诉张晓返还彩礼,就是依据这一规定,因为张晓和余涛没领结婚证,所以从法律上,余家有权利要求返还彩礼。 不过,对于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如果张晓能证明是共同出资经营的,她是可以主张分割的。 就像他们一起买的婚房,如果有证据证明张晓也出了钱,那么她就有权利要求分割这部分财产。 现在有人觉得办了婚礼就是夫妻了,忽视了结婚登记的重要性,在处理财产和情感问题时,也缺乏法律意识,往往只凭感情和口头承诺行事,最后导致矛盾激化。 有人说张晓太可怜了,付出了感情却得不到应有的回报,也有人觉得余家做得对,没领证就不算夫妻,不应该给张晓财产。 如今,3个诉讼案件还在审理中,张晓依旧在茫然和痛苦中等待着。她不知道,这场官司的最终结果会是什么,自己又该何去何从。 对此,你怎么看?一起讨论一下吧!在同居关系中,该如何更好地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如果遇到类似张晓这样的情况,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文中人名为化名 本内容信息来源于:半岛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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