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本是喜事,可福建莆田的张女士,却因为一套法拍房,活生生被逼成了“维权斗士”

市井观天 2026-02-07 19:55:41

买房子本是喜事,可福建莆田的张女士,却因为一套法拍房,活生生被逼成了“维权斗士”。 张女士千挑万选,通过法拍买下了一套心仪的房子。手续办得顺顺当当,房产证到手,她满心欢喜开始规划装修,憧憬着新生活。可这梦,还没开始做就碎了。 当她带着装修师傅准备进屋时,被小区楼管拦在了门口。对方告知:想进门?先把前业主欠了17年的费用结清,一共6万多,包括物业费近4万,公摊水电费1万3。 张女士一下就懵了。我新买的房子,凭什么要为上一个主人的陈年旧账买单?她拿出法院的拍卖确认书,上面白纸黑字写明,她只需承担前业主欠的公摊水电费。至于物业费,那是物业和前业主之间的债务,跟她这个新房主八竿子打不着。 但物业的态度比钢筋还硬:这是规定,不交全款,别想进门,也别想用水用电。 沟通无果后,物业干脆动了手——直接给她断了水电,连门禁都不给录。张女士想收拾一下屋子,屋里黑漆漆一片,连拖个地都没水。她多次找物业理论,对方后来勉强恢复了供水,但电就是不给通,甚至把楼层的电表箱都上了锁。问就是“你自己跳闸了”,可屋里连个电器插头都没有。 前业主欠费17年,物业早干嘛去了?为什么不及时催缴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今换了新业主,他们不去找欠债的原主,反而把矛头对准无辜的购房者,还用断水断电这种明显违法的手段逼人就范,这哪里是服务,分明是“拦路抢劫”。 被逼无奈,张女士找到了媒体。面对镜头,物业选择了沉默。在舆论和后续相关部门的介入下,事情最终以“各退一步”收场:张女士承担了3万元费用,物业才恢复了供电和门禁。 虽然灯终于亮了,门禁卡终于拿到了,但这个过程,让人如鲠在喉。张女士妥协的3万元,买的不是物业服务,而是本应属于自己的、正常使用房屋的基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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