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钱存进银行柜台,拿到盖着红章的回执单,这大概是老百姓心里最稳妥的操作。可内蒙古呼伦贝尔的朱女士等11位储户,却因此掉进了一个长达数年的噩梦。 2021年,朱女士将攒了大半辈子的75万元血汗钱,走进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扎兰屯市支行。柜台里,穿着制服的大堂经理孟某芝热情接待,熟练操作,并再三强调“大额存款安全有保障”。手续办妥,朱女士拿着银行出具的回执单放心离开。 三个月后,当她想取钱时,却遭遇晴天霹雳:账户里只剩几十块钱。一查流水才发现,就在存款当天,这笔钱就被转进了一个陌生账户,操作者正是孟某芝。 更令人震惊的是,遭殃的不止朱女士一人。陆续发现有11位储户,总计超过220万元的存款,都以类似方式“不翼而飞”。他们都是在银行柜台,由孟某芝经手办理的所谓“存款”或“理财”业务。 2023年,孟某芝东窗事发。调查显示,从2018年到2023年,她利用银行职员的身份,通过虚构理财产品、假冒办理定期存款等手段,骗取了这些储户的资金。2024年10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孟某芝有期徒刑12年。但判决书也白纸黑字写明:她已无力退赔受害人的损失。 钱被员工骗走了,员工也坐牢了,可储户的损失谁负责?理所当然,储户们看向了银行。朱女士在2025年10月将银行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本金和利息。 然而,一审法院的判决却让所有人大跌眼镜:驳回诉讼请求。法院认为,孟某芝将资金转入陌生账户的行为,明显超出了银行柜员的正常职权范围,不属于法律上的“表见代理”(即足以让客户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行为),因此应认定为“个人犯罪”,而非“职务行为”。 这个判决,让11位储户,尤其是其中不少中老年人,彻底陷入了绝望。他们的逻辑简单而坚实:我是在你银行的正式柜台,面对你穿着工装的员工,办理了业务,拿到了你银行的回执凭证。我信任的是“银行”这块牌子,不是某个叫“孟某芝”的个人。如果连这个场景下的交易安全都无法保障,银行的责任和信用何在? 银行一方,则似乎倾向于将责任切割干净,强调这是员工的个人违法行为。但一个关键疑问无法回避:在长达数年的时间里,一名员工何以能屡次得手,将巨额资金转出而未被银行内部风控系统察觉?银行在用人管理、流程监督、风险防控上是否存在漏洞? 2026年1月5日,该案二审在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目前尚未宣判。这场官司的结局,远不止关乎这220多万元能否追回。 此案一审判决,树立了一个危险的逻辑:只要犯罪行为“超出职权”,银行便可“切割”责任。这无异于告诉储户:在柜台交易,你不仅要防外部诈骗,还得具备“火眼金睛”,精准识别内部员工是否在“干私活”。它将本应由金融机构承担的内部管理风险与信任担保责任,巧妙地转嫁给了处于信息绝对弱势的普通储户。当“银行柜台”这个最具公信力的场景都不再绝对安全,当员工犯罪后银行可以凭借“个人行为”免责,那么国家金融信用体系的基石将被腐蚀。二审不仅是在审理220万的归属,更是在界定:老百姓对“银行”二字的信任,究竟值多少钱? 法律不应成为金融机构免责的“技术性刀片”,而应是守护公众信赖的最后盾牌。否则,今天银行可以切割一个孟某芝,明天就能切割所有管理失职的后果,最终被切割掉的,将是整个行业的公信力取钱被报案 储户存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