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女子应聘到一户人家当保姆,双方说好她只需要一位照顾年迈的老人,每个月工资5000元,可女子去了后,老人的2个女儿天天过去蹭饭,还理所当然地认为,既然花钱请了保姆,不用白不用! 据小强热线报道,阿姨是河南人,到杭州定居两年了。 前半辈子一直忙碌,年纪大了根本闲不住,于是这位阿姨就找了个住家保姆的活,如此一来,每天有事干,还有工资拿。 后来,阿姨看到有户人家在找保姆,一个月工资5000元,虽然钱不多,但这家工作比较轻松,只需要照顾一个年迈的老人。 于是,阿姨就高高兴兴过去了。 上户后,阿姨得知老人生了7个女儿,老人年纪大了需要照顾,可女儿们都有自己的家庭走不开,没办法,7姐妹就凑钱给老人请了个保姆。 刚开始几天,阿姨干的还比较轻松,老人白天晚上都需要她伺候,吃饭上厕所都要她搭把手,但是她性格好,人很和善,两人相处得也很愉快。 可过了一段时间,老人的女儿就经常过去看望她,她们一去,阿姨的工作量就增加了很多。 但是,保姆阿姨还是很体谅的,女儿来看望老母亲,这不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吗?所以即便工作量增加,她也没有抱怨过。 但是很快,事情再次发生了变化,或许是看她比较好说话,老人两个离得比较近的女儿每天都去看老人,还经常赶在做饭的时候。 阿姨一看,就客气地提出让她们留下来一起吃饭,两人也没推辞,就等着她做好饭端上桌。 再渐渐的,这两个女儿每到饭点,就准时出现在老母亲家,连句客气话都没有。 阿姨现在不仅要伺候老人,还要伺候她的两个女儿,说起来无非就是添两双筷子的事,可多了两个人,就要多做几个菜,多洗几个盘子和碗,活动范围大了,需要打扫的地方也增加了很多。 无形之中,阿姨的工作量增加了一倍,原先的工作得心应手,现在每天累的腰酸背痛。 甚至,阿姨还从她们三言两语中窥得了她们的心理:花5000块钱找的保姆,不用就浪费了! 阿姨很苦恼,要求涨工资吧,显得她贪得无厌,就这样干吧,付出又和回报不成正比! 阿姨的吐槽发出来后,大家站成了两队,有人认为,既然请保姆了,那自然就要物尽其用,收了钱就要干活,不然,难道花钱给自己请个祖宗吗? 另一部分人认为,这是两码事。照顾老人一个月只给5000元已经够低了,而且双方当初说好了只照顾一个老人,现在连带着还要伺候老人的两个女儿,工作量根本不一样,如果当初就说要照顾这么多人,5000块钱根本没人干! 从法律角度来看,保姆与雇主之间形成了劳务合同关系。 《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保姆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了照顾老人的义务,但老人两个女儿频繁蹭饭,导致保姆工作量大幅增加,超出了原合同约定的工作范围。 雇主方认为花了钱请保姆就要物尽其用,这种观点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 合同具有相对性,保姆的服务对象明确为老人,雇主不能擅自扩大服务范围。雇主让保姆额外照顾两个女儿的行为,属于变更合同内容。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雇主未与保姆协商一致,单方面增加保姆的工作内容,属于违约行为。 实际上,面对这种局面,保姆完全有权利依据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公平原则和等价有偿原则,保姆的劳动应得到相应的报酬。 她可以与雇主进行协商,明确指出工作内容的变更,要求调整工资或者重新确定服务范围和报酬标准。 如果雇主拒绝协商或者拒绝合理调整,保姆可以选择解除劳务合同,并要求雇主按照原合同支付已提供服务期间的报酬。 人都是相互的,特别是这种雇佣关系,拿多少工资,干多少活,这种要求保姆服务加价的行为,不就是一种变相的薅羊毛吗? 对此,您怎么看?



用户44xxx15
够不上就辞职墨迹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