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兄弟明算账?”2024年5月,江苏一户人家,哥哥去别人家当了上门女婿,多年以后,弟弟拆迁分了6套房子,哥哥想分1套,弟弟以哥哥已经“嫁”出去为由拒绝分房,哥哥一怒之下将弟弟告上法庭! 2024年5月,江苏一户人家的兄弟矛盾彻底爆发,让邻里街坊都议论纷纷!哥哥早年因家庭变故,选择入赘到别人家当上门女婿,多年来和弟弟各自生活、互不打扰。 可没料到,弟弟家的老房子赶上拆迁,一下分了6套安置房,哥哥得知消息后,主动找弟弟商议,希望能分到1套给自己的孩子留个保障, 却被弟弟以“已经嫁出去,不算本家人”为由直接拒绝,愤怒的哥哥一气之下将亲弟弟告上了法庭,昔日手足之情闹到对簿公堂的地步。 这对兄弟从小在江苏农村长大,感情一直不错。后来家里条件有限,为了减轻负担,也为了给哥哥寻个好出路,在家人的撮合下,哥哥同意入赘到邻村一户人家, 婚后便搬到女方家生活,虽然平时也会回来看望父母和弟弟,但在户籍和生活重心上,已经与原生家庭有了明显分割。 弟弟则留在老家,守着父母留下的老房子,后来结婚生子,一直和老房子相伴,日子过得平淡安稳。 哥哥入赘后,始终没有忘记原生家庭,逢年过节都会带着礼物回家探望,父母生病时也会主动出钱出力,尽到为人子女的责任。 在他心里,自己只是结婚后居住在女方家,并没有与原生家庭断绝关系,弟弟依然是自己最亲的人,老家的老房子也理应有着自己的一份份额。 这些年他努力打拼,日子过得不算富裕,一直想着能给孩子攒下点家业。 2024年初,老家的片区被纳入拆迁范围,弟弟作为老房子的实际居住人,与拆迁部门签订了补偿协议,最终分到了6套安置房,这让哥哥既羡慕又心动。 在他看来,这套老房子是父母留下的遗产,自己作为家中长子,即便入赘在外,也应当享有相应的继承权,如今拆迁分了这么多房子,弟弟分给自己1套并不过分,也能让自己的孩子未来有个着落。 可当哥哥找到弟弟提出想法时,弟弟的态度却十分坚决。弟弟认为,哥哥当年入赘时,就已经相当于“嫁”到了别人家,不仅户籍迁走,生活也完全独立, 这些年老房子的维护、修缮都是自己一手操持,父母晚年的日常照料也主要由自己承担,哥哥只是偶尔回来探望,并没有对老房子和家庭尽到主要责任。 如今拆迁分的房子,是基于老房子和自己的户籍、居住情况得来的,理应归自己所有,哥哥没有权利要求分割。 兄弟俩为了房子的事情多次沟通,每次都不欢而散。弟弟觉得哥哥是看到自己分了房子才来争抢,不顾多年的兄弟情分; 哥哥则认为弟弟太过绝情,忘记了小时候的手足情谊,也忽视了自己对原生家庭的付出。 在多次协商无果后,哥哥彻底被弟弟的态度激怒,觉得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最终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将亲弟弟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判决自己享有拆迁房屋的部分所有权。 法院受理案件后,迅速展开调查。在农村拆迁补偿纠纷中,房屋的权属认定往往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包括老房子的建造情况、父母的赡养情况、分家协议的有无、户籍是否在册以及是否实际居住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通常属于家庭共有财产,即便子女入赘或出嫁,也并不必然丧失对父母遗产的继承权,关键要看其是否履行了赡养义务,以及对房屋是否有出资、出力等贡献。 这起案件中,老房子是兄弟俩父母留下的财产,属于遗产范畴,哥哥作为法定继承人,确实享有继承的权利,但弟弟长期居住并维护房屋,也付出了较多的责任和义务。 拆迁补偿的6套房子,既包含了老房子本身的价值,也包含了对实际居住人的安置权益,如何划分需要法院结合具体证据进行综合判断。 事件在当地传开后,引发了村民们的广泛讨论。有人支持哥哥,觉得血浓于水,弟弟分6套房子给哥哥1套并不过分,更何况是父母留下的产业,哥哥理应享有份额; 也有人站在弟弟这边,认为哥哥入赘多年,已经是别人家的人,现在回来分房子确实不合理,弟弟多年的付出也不该被忽视。 还有人觉得,兄弟俩本该好好协商,为了房子闹上法庭,实在伤了手足之情。 对此,你们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