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剧剧组用真婴儿拍淋雨戏,妈妈站旁边没敢抱走。 半夜用酒水车喷大暴雨,孩子哭到嗓子哑,剧组说“近景得用真的”,假娃娃都懒得换。妈妈脸黑得跟锅底似的,就是没敢说“停”,不是不敢,只是舍不得那点钱吧? 有人说“换我早抱孩子走”,有人说“妈妈才是最大责任”。我就想问:婴儿那么小,淋半小时雨冻得发抖,亲妈能忍?还是觉得赚这笔钱比孩子健康重要? 《未成年人保护法》说“要最有利于孩子”,这倒好,把孩子当省钱道具。剧组没底线也就算了,亲妈都把孩子当赚钱工具,这才是最恶心的。 反正我是不敢看这种短剧,连婴儿都不放过的剧组,能拍出什么有人性的东西? 哦对了,那些说“妈妈敢怒不敢言”的,别洗了:敢怒不敢言?是敢怒不敢放弃钱吧。孩子的健康,在这点钱面前,就这么不值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