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株连九族的刑法还是有一点积极的意义。像徐湖平这种老家伙,都82了,目前的法律

史争在旦夕 2026-01-05 11:22:53

古代株连九族的刑法还是有一点积极的意义。像徐湖平这种老家伙,都82了,目前的法律制裁也没啥用了。老子是院长,儿开拍卖行。徐湖平当院长期间,1259件文物不知所踪,估计还会有相当数量的国宝被掉包了,爷俩堪称21世纪的江洋大盗。 这个徐湖平在南京博物院可不是一般人。 1985年就当上副院长主持工作,2001年转正院长,退休后还挂着书记头衔,同时兼任江苏省文物总店的法定代表人。 我就这么同你讲在文博圈里,他可以说是“一手遮天”二十多年。 “徐院长说话好使,他说是真品就是真品,他说是赝品就是赝品。” 就是这种权力集中,给后来的文物“失踪”埋下了伏笔。 而《江南春》是明代画家仇英的作品,流传有序,是“虚斋至精之品”。 在1959年,庞家将包括此画在内的137件珍贵古画捐给国家时,心里想的是“文化传家、代代相传”。 然而谁知几十年后,这批宝贝竟然不翼而飞。 当庞叔令去南博询问《江南春》下落时,得到的答复是:“老早就处理掉了,鉴定为赝品。” 而问及处理凭证,对方却支支吾吾拿不出来。 徐湖平的儿子徐湘江,在艺术品圈子里也是个活跃人物。 他开拍卖行、做展览、搞公司,业务范围跟文物密切相关。 而这层关系,让文物从博物馆到拍卖市场的路径变得“顺畅”起来。 “你说巧不巧?老子在博物院当权,儿子在外面开拍卖行。” 圈内人私下议论,“这一进一出,文物就变商品了。” 更关键的是那套“合法”流程:徐湖平先以博物院名义将文物鉴定为“赝品”,然后批准“处理”。 这些“赝品”被划拨给江苏省文物总店,而这家单位的负责人,恰好也是徐湖平本人。 一位知情人士比喻说:“这就好比一个人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球往哪踢全凭他高兴。” 而且文物鉴定本应是严谨的专业工作,但在这里却成了“魔术道具”。 南博声称《江南春》在1961年被专家鉴定为伪作。 但调查发现,所谓的鉴定记录含糊不清。 更讽刺的是,当年参与鉴定的专家后人表示:“根本没听说过这件事,老爷子的年谱里也没有相关记载。” “三分钟鉴定一件文物?这速度赶上流水线了!” 要知道真正的鉴定需要多方考证,而徐湖平主导的鉴定却像走过场。 更可疑的是时间点:1997年,《江南春》被划拨给文物总店。 当时在2001年以6800元作为《仿仇英山水卷》售出。 去2025年却在北京拍卖会亮相,估价8800万元。 就这二十多年间,价值翻了一万多倍。 2025年,当《江南春》在拍卖图录上亮相时,庞家后人一眼就认出了这是祖传之宝。 于是他们立即向有关部门举报,引发了连锁反应。 国家文物局迅速成立工作组,江苏省也组建专门调查小组。 而82岁的徐湖平被带走协助调查,但问题也随之而来:因为老人年事已高,法律制裁面临实际困难。 “我都这把年纪了,还能活几年?”徐湖平的态度显得有恃无恐。 确实,以他的年龄和健康状况,即使罪名成立,也可能免于实刑。 更棘手的是,徐湖平任职期间,南博有1259件文物“不知所踪”。 而这些文物的流向成谜,追索工作困难重重。 这套操作之所以能得逞,根源在于制度上的漏洞。 文物鉴定环节缺乏监督机制。 当鉴定权集中在个别人手中时,真品可以变成赝品,赝品也可以变成真品。 “这时候就需要引入第三方监督和科技鉴定手段,不能靠一两个人说了算。” 文物处置流程不透明。 按照规定,馆藏文物退出需要公示30天并通知捐赠人,但南博在处置《江南春》时根本没有履行这些程序。 捐赠人权益保障机制缺失,打击了公众捐赠热情。 “以后谁还敢捐文物给国家?”庞叔令的疑问道出了众多捐赠者的担忧。 而开头提到“古代株连九族的刑法还是有一点积极的意义”,这并非主张恢复酷刑,而是折射出对家族式犯罪的无奈。 古代株连制度确实对家族犯罪有震慑作用,但现代法治讲究罪责自负。 关键在于完善制度,让违法者无处遁形。 徐湖平父子案例表明,现代法律需要加强对“家族利益共同体”式犯罪的规制。 不仅要追究个人责任,还要追缴非法所得,让犯罪链条上的所有受益者都付出代价。 在调查过程中,一些对话揭示了案件真相。 “徐院长,这批文物为什么没有按照流程公示?” “当时觉得是赝品,就走了个简易程序。”徐湖平轻描淡写。 而拍卖行那边的对话则是另一番光景:“这幅画来源清晰吗?” “放心,有完整的流转记录,从文物总店出来的,手续齐全。” 这些对话背后,是一套精心设计的说辞。 而真正缺失的,是对文物本身的尊重和对历史的敬畏。 文物是民族的记忆,保护文物就是保护我们的根。 只有制度健全、监督有效,才能让徐湖平这样的案例真正成为历史。 此案如何结局,将直接影响公众对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信心。 主要信源:(南博案终极预测:80岁徐湖平扛下所有罪,真相将随老人一起埋藏?——网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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