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天水,50多岁男子约女友见面,两人多日未见,一激动便喝了点酒。谁知男子喝完感

蜜蜂说社 2026-01-04 22:46:53

甘肃天水,50多岁男子约女友见面,两人多日未见,一激动便喝了点酒。谁知男子喝完感觉胃有些不舒服,自行服药后并没有感觉好转,却依旧与女友发生了关系。结果次日凌晨男子在卫生间晕倒,女友发现后没有拨打急救电话,反而连忙去找邻居帮忙。等反应过来再打电话,男子经抢救无效死亡了。事后男子的家属认为女子有责任,遂将其告上法庭,索赔18.7万,法院这么判。(来源:裁判文书网,红星新闻) 事情的大致是这样的,男子谢某50多岁,不过心态却很年轻,一次偶然的经历,他认识了女子巩某,两个人。一见如故,惺惺相惜,很快便确定了恋爱关系。 谢某是懂得生活情趣的一个人,闲来无事的时候,他总会和巩某一起喝点小酒,逛逛街,身边的人也非常羡慕这两个人。 2025年1月12日晚上,谢某再次来到巩某的住处。 对于谢某的到来,巩某显得非常开心,他亲手去厨房做了几道菜,还拿出了一瓶白酒。 两个人就这么四目相对,频频碰杯,彼此之间的感情也在酒精的作用下变得愈发热烈。 没想到酒过三巡之后,谢某突然感觉胃部有些不舒服,不过他并没有当回事,而是让巩某帮他找一些药来。 服过药之后,谢某并没有感到身体有些好转,却依旧与巩某发生了关系。 结果在事后, 谢某感到比之前更加难受了,胃里一阵翻江倒海,他还以为是因为喝酒的缘故,连忙躺在床上休息。 次日凌晨1时许,由于强烈的不适,谢某从睡梦中醒来,他起床后踉踉跄跄的去卫生间,刚一打开门却感觉两眼发黑便晕倒了。 巨大的响声把巩某给吵醒,连忙起身查看情况,结果发现谢某已经躺在了地上。 巩某被吓得六神无主,遇到这样的事情,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等稳定了情绪后,巩某先是跑到了邻居家里寻求帮忙。 邻居虽然也心急,不过他毕竟不是专业急救人员,根本就不敢贸然施救。 又过了很长一段时间,巩某这才想起来拨打急救电话。可等急救人员赶到现场,对谢某展开急救,由于耽误的时间太长,谢某还是因为抢救无效死亡。 事情发生之后,谢某的家属认为谢某之所以死亡,巩某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于是将其告上法庭,索赔各项损失18.7万元。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民法典》第1005条规定,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的,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及时施救。 法院审理时认为,谢某与巩某为男女朋友关系,事情发生时,两个人处于同居状态。作为谢某的女朋友,巩某负有法定救助义务。 可是当事情发生后,巩某并没有第一时间采取正确的急救措施,也没有拨打120急救电话,导致谢某措施最佳的抢救时机,巩某的过错与谢某死亡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法院结合双方各自过错程度,酌情判决巩某承担10%的责任,即赔偿9.3万元。 对此你怎么认为呢?关注@康康说法 多学法律少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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