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6年级女生告诉家长,校长徐某某亲吻自己,家长大惊,立即到学校里打听情况

梅姐说法 2025-12-24 14:52:21

湖南衡阳,6年级女生告诉家长,校长徐某某亲吻自己,家长大惊,立即到学校里打听情况,结果发现受害女孩远不止他家孩子一个。至此,村小学校长性 侵 学生案案发,一审徐某某被判死刑,可徐某某不服,称自己做出有罪供述是被刑讯逼供。近日,本案迎来终审判决。 据九派新闻、新京报等报道,徐某某是某乡村小学的老师,徐某某退休后,于2021年7月又被返聘回去担任6年级班主任兼语文老师,后来还出任了该校校长。 2023年5月11日,一名6年级女生突然告诉家长,称徐某某亲吻她。 家长立即意识到不对,经过仔细询问,确认孩子并没有说谎。 于是,家长询问其他孩子及家长,这才发现班里竟然有多名女生遭遇了自家孩子一样的情况。 该家长毛骨悚然,立即报了警。 随后,该家长又得知,受害者不止班里的这些孩子,上一届六年级学生,同样没有逃脱徐某某的毒手,其中两名女生惨遭徐某某侵犯。 很快,徐某某被刑事拘留。 经查,徐某某返聘回去第一学期还在认真教学,可过了年开始,自2022年上半年,他开始频繁实施犯罪行为,直到2023年案发,共有5个孩子遭到徐某某侵犯。 徐某某挑选孩子时也花了一番功夫,他专挑父母不在家的留守儿童下手。 这些孩子大多和爷爷奶奶生活,性格内向怯懦,爷爷奶奶一般照顾孩子没有那么细致,比较容易得手。 果然,此后的一年里,徐某某从无失手,他利用背书、惩罚等理由,将留守儿童带至6年级隔壁房间,分别对5名不满14周岁的被害人实施猥 亵 和 强 奸。 然而纸包不住火,坏事做多了,总有失手的情况。 最终,徐某某因涉嫌强 奸 罪、猥 亵 罪被提起公诉。 2024年5月28日,徐某某因强 奸 罪被判处死刑,因 猥 亵 儿 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决定合并执行死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 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 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 奸 论,从重处罚。 强 奸 妇 女、奸 淫 幼 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 奸 妇女、奸 淫 幼 女 情节恶劣的; (二)强 奸 妇 女、奸 淫 幼 女 多人的。 徐某某被判处死刑,主要基于其犯罪行为符合上述法律条款中“奸 淫 幼 女多人”以及“强 奸 妇 女、奸 淫 幼 女情节恶劣”的情形。 自2022年上半年至2023年案发,徐某某利用职务之便,以背书、惩罚等理由,将5名不满14周岁的留守儿童带至六年级隔壁房间,对她们分别实施了猥 亵、强 奸行为。 这5名被害人年龄尚小,身心发育尚未成熟,徐某某的行为给她们的身体和心理都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而且,徐某某是早有预谋,他专挑父母不在家的留守儿童下手,这些孩子大多性格内向怯懦,在遭遇侵害后可能因为缺乏有效的保护和引导,而不敢及时揭露犯罪行为。 徐某某的这种行为不仅严重违背了教师的职业道德和社会伦理,也极大地破坏了社会公序良俗。 此外,徐某某的犯罪行为持续时间较长,从2022年上半年开始频繁作案,直至2023年案发,长达一年之久。 在这期间,徐某某多次对多名幼 女实施犯罪,毫无悔意,犯罪情节极其恶劣。 这种长期、多次的犯罪行为严重侵犯了多名幼 女的人身权利,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也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强 奸 罪判处死刑的情形,法院会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等多方面因素。 徐某某案中,他的犯罪对象是不满14周岁的幼 女,这是法律重点保护的群体。 他的行为不仅给被害人带来了身体上的伤痛,更给她们的心理造成了难以磨灭的创伤,影响可能伴随其一生。 同时,徐某某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肩负着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他的犯罪行为严重损害了教师群体的形象,也让社会公众对教育机构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产生了质疑。 因此,徐某某被判处死刑。然而,一审判决后徐某某不服,又提起上诉。 徐某某辩解称,他做出有罪供述并非自愿,而是遭到了刑讯逼供。 不久前,本案迎来终审判决,二审经过审查后认定,徐某某的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不成立。 最终,一审认为,一审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驳回徐某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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