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男子出差85天,为了偷摸赚钱!竟然找第三方,安排120元/晚房间,发票却开390元,因为公司规定封顶400元,就这样,他就靠住宿就赚了2万多差价。[嘘] 可纸包不住火,东窗事发后,公司将男子开除,理由是他“假公济私”,李某不服,愿意退还差价,并将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公司派李某去佛山出差八十五天,住宿报销标准是每晚四百元,这本是员工应享的待遇,他却动起了别的心思。 他没有直接订酒店,而是找到网上一个做“低价代订”的人,两人商量好李某实际每晚付一百二十元住店,对方给他开三百九十元的发票,中间的差价,一人分一半,算下来,他每晚能从公司报销款里多拿一百三十五元。 八十五天里,这笔额外的“收入”累积到了近两万三千元,为了看上去天衣无缝,他提交的发票信息齐全,但刻意不提供显示真实房价的酒店水单,一开始报销确实顺利通过了。 问题出在公司年底的审计抽查上,审计员看着票据觉得不对劲:佛山当地同档次酒店,旺季价格也就三百五左右,怎么他的发票能长期稳定在三百九一晚?这个价格显得有点太“整齐”了。 抱着疑问审计员按发票上的电话打给酒店前台查询,结果对方回复,系统里根本没有这位客人的入住记录,事情到这里已经露出了马脚。 公司接着调取了他出差期间的定位记录,发现他晚上经常待在一家客户工厂附近的民宿,根本不是发票上那家酒店,所有证据摆在面前,公司以严重违纪为由,解除了与他的劳动合同。 李某觉得委屈,认为自己愿意把钱退回来,公司直接开除的处理太重了,于是告上了法庭,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审理后没有支持他,法院认为,利用虚开发票侵占公司财产,数额不算小,这本身就构成了严重违纪,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解约,是合法的。 法官特别指出,事后愿意退钱,并不能改变当初违纪行为的性质,这个判决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号:利用工作便利占公司便宜,在哪都不是小事。 这个事情一出来,网上直接炸了,谁能想到,出差住个酒店,还能演变成这么大一出“生意经”?大伙儿议论纷纷,说什么的都有。 “这哥们儿是个人才啊,把公司的差旅政策玩成了理财产品。” “85天赚两万多,平均日薪快三百,比谈项目来钱快多了!” “这哪是去出差,这是去佛山搞创业了,项目名称:《论如何合法合规地从公司账户提现》。” “为了两万块,把工作搞没了,职业生涯留个污点,以后哪家大公司敢要他?这账怎么算都是血亏。” “他这级别,在南京房地产行业,正常干一年怎么也得十几二十万吧?这下好,直接归零,还倒贴信誉,这波操作属于是捡了芝麻,连西瓜地都烧了。” “这就跟‘出轨只有零次和无数次’一个道理,有了贪念,这次退了,下次有机会还会伸手,公司开除他,不仅是惩罚,更是杜绝后患。” “现在好了,全行业的报销审计都升级了,以后我们这些老实报销的,手续更麻烦,审查更严了。” “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再完善的制度也防不住处心积虑钻空子的人,关键还是人自己心里得有杆秤。” 假如(只是假如)你发现了一个类似的公司制度漏洞,而且看起来“天衣无缝”,你会怎么做?是默默遵守,还是报告上级?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规矩是冷冰冰的,但选择是活的,你的答案,或许就是下一个职场故事的开始。 信息来源:现代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