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一15岁男生患上了厌学症,且多次冒充母亲向老师请假,被老师发现后命令其

雷雷说趣 2025-12-18 17:48:14

河南南阳,一15岁男生患上了厌学症,且多次冒充母亲向老师请假,被老师发现后命令其在教室内罚站,老师还将男生罚站的照片发到了家长群中。万万没想到,正因为这个行为,当晚该男生就从18楼跳下,所幸抢救及时,男生捡回了一条命,但该男生醒来后第一句话就是问爸爸:“我以后还要上学不?”(来源:红星新闻) 据悉,男生小方在县里上8年级,他的家庭条件并不是很好。小方的父亲方先生在上海一家船厂打工,母亲则在老家陪着小方和弟弟以及打些零工。 今年7月份,方先生在工作中意外受伤,左大腿和盆骨粉碎性骨折,至今未痊愈。但为了赚钱养家,方先生还是坚持外出工作。 作为家中唯一一个在上学的人,小方成了父母的希望。可小方在学习上并不开窍,英语不懂、数学怎么教都不会,上课开小差,老师多次批评教育,但换来的却是小方的厌学。 小方曾两次向父母提出要退学,但父母都没当回事,以为小方只是闹情绪,还劝说小方至少要读完初中。 见父母不同意其退学,小方又不想上学,所以他开始冒充母亲向老师请假,次数多达18次,而老师一直没有发现。 直到今年10月27日,小方因为上英语课时不认真听讲,背单词也不背,就被老师罚站了。同样被罚站的还有其他6名同学,他们集体站在教室后排,老师还拍照发到了家长群。 小方母亲看到照片后,与老师沟通了一下,这才知道小方冒名请假逃课,然后独自一人躲在人家地库中睡觉。 万万没想到,小方得知自己被罚站的照片发在了家长群中后,认为大家都会嘲笑自己,所以在快手平台上解除了和同学的好友关系,还给班里小一半的男同学发去了信息,称自己不想活了。 有同学打算告诉老师,但小方又说自己是开玩笑的,让对方别告诉老师,然后和同学约好明晚见。 同学们信以为真,所以没有告诉老师。结果第二天一早,悲剧就发生了。 10月28日早上6点多,原本要去上学的小方并没有进入学校,而是独自进入学校对面的小区,随后爬上了18楼一跃而下。 好在小方福大命大,坠落在小区的绿化带,只是受了伤,命是保住了。后经警方调查,18层楼顶有小方留下的手印和脚印,还有两个烟头,是小方抽的,且排除了刑事案件的可能。 12月4日,在经历了两次大手术后,小方已经恢复了意识,而他醒来看到父亲方先生的第一句话就是:“爸爸,我还要上学不?” 事后,小方的父母认为学校对于此事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为什么小方如此频繁冒充家长请假,老师却没有及时发现并沟通? 同时,小方的父母认为都怪老师把小方被罚站的照片发到了家长群,这才是导致小方害怕和厌学的重要原因。 但是学校却表示,在事发后对涉事老师都进行了调查,发现不存在老师体罚、打骂小方的情况,也不存在劝小方退学的情况。目前,当地多个部门正在联合调查此事。 有不少网友表示,孩子已经多次说不想上学,家长不引起重视却责怪老师不重视,真的是只要出事就想着讹点钱,想尽办法找老师的错,找学校的错。 还有网友表示,厌学的罪魁祸首是什么?摸着良心讲,读书二字已经被所谓的学校扭曲为考试做题了?号称教书育人,但实际却是“毁人不倦”。 那就本次事件来说,老师做错了吗? 老师具有管理学生的权利,且也有惩罚犯错误的学生的权利。 《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第7条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及其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确有必要的,可以实施教育惩戒: (一)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或者不服从教育、管理的; (二)扰乱课堂秩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 (三)吸烟、饮酒,或者言行失范违反学生守则的; (四)实施有害自己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危险行为的; (五)打骂同学、老师,欺凌同学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六)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其中具体的惩戒方式包含了:点名批评;责令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课后教导等。 小方他上课不好好听讲,不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且还有吸烟行为,这些都是违反学生守则的。 老师只是对小方实施了罚站处罚,且拍的罚站照片发到家长群内,也不是只有小方一人,学校也没有发现老师有打骂小方的行为。 综上来讲,老师和学校都没有什么过错,小方想不开跳楼自杀是因为自己的厌学情绪,而且之前他就告诉了父母,是父母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家庭教育促进法》第14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由此可见,在孩子的教育过程中,父母是教育孩子的关键,学校老师承载的更多的是教育知识。 因此,小方厌学后跳楼自杀的问题,就是父母不上心所致。 对此,您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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