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军突袭中国货轮,很多人以为这是吃了个哑巴亏,错了!真相是老美亲手送来了一份“神助攻”,他用实际行动为“公海拦截”立了规矩!既然美国可以查扣去伊朗的货,那中国未来封锁台海、登临检查美国军火船,就成了顺理成章的“对等执法”! 12月13日《华尔街日报》援引美国官员爆料的那起事件,看似是美军在印度洋公海对中国货轮的一次霸道突袭,实则是老美亲手给中国递上的一份“规则模板”,只不过这份模板原本是他们想用来拿捏别人的,没成想最后反倒为中国未来的对等执法铺了路。 美方嘴硬说扣的是“军民两用物资”,是能给伊朗造导弹用的高氯酸钠,可从头到尾没拿出任何实锤证据,既说不清楚船名船主,也证明不了货物真的违规,更没经过联合国授权,连跟船旗国中国打声招呼的基本礼节都省了,这哪里是执法,分明是公海上的“拦路抢劫”。 要搞明白这背后的门道,就得先说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里的规矩,毕竟国际社会行事,总得有个公认的章法撑着。 公约里写得明明白白,公海是全人类的共同财产,不是哪个国家的后花园,军舰要想在公海上登临检查他国商船,只有两种合法途径:要么是针对海盗、奴隶贩卖这种明确的非法行为,要么就得拿到联合国的授权,或者征得船旗国的同意。 这可不是什么苛刻的要求,而是维护公海秩序的基本底线,连很多中小国家都能遵守的规矩,作为全球军事力量最强大的美国,偏偏要视而不见。 讽刺的是,美国自己都不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却总爱拿公约当借口指责别人,之前美军“哈尔西”号导弹驱逐舰过航台湾海峡、冲闯中国西沙领海时,就曾拿公约说事。 声称中国的领海基线划设“非法”,现在自己却干着违反公约核心条款的事,这种双重标准玩得倒是炉火纯青。 中国外交部之前也明确表态,中方一贯对两用物品实施出口管制,同时反对未经授权的制裁和施压,不认可所谓联合国重启对伊朗制裁的说法。 欧洲情报人士倒是提到过伊朗从中国进口高氯酸钠的相关消息,说9月底到10月初有伊朗货轮从中国珠海港、长江港口运出大约2000吨相关材料,但这些消息恰恰说明,即便存在这类贸易,也是基于合法合规的商业往来,美方没有任何资格仅凭猜测就动手销毁货物。 要知道,国际上的货物贸易讲究的是“证据为王”,就连中国警方和西班牙警方开展的“长城行动”跨国缉捕电信诈骗嫌疑人时,都花了35个月的时间侦查取证,调动600名西班牙警力和100名中国警力,在掌握充分证据后才同步行动。 最后还通过合法的引渡程序将237名嫌疑人全部带回国内受审。对比之下,美军连基本的证据都没有就贸然动手,简直是把国际规则当成了可有可无的摆设。 关键的是,美国这次的操作相当于亲手打破了公海执法的“潜规则”,之前国际社会默认的“非授权不拦截、非同意不登临”的底线被他踩在了脚下,这反而让“对等执法”有了更充分的法理依据。 要知道,在国际交往中,“对等原则”一直是维护公平的重要基石,你能做的事,只要不违反核心国际法,我自然也能依法依规去做。 美国既然能以“怀疑”为借口,在公海上拦停前往伊朗的中国货轮,那未来如果美国军火船打着“民用”的幌子向台海地区输送武器,中国自然也有权依据同样的逻辑,对其进行登临检查甚至扣押。 要知道,美国向台湾地区出售军火的行为本身就违反一个中国原则和中美三个联合公报规定,是破坏台海和平稳定的危险举动,要是再套用美国这次的“公海拦截”逻辑,中国的对等执法只会更具正当性。 反观美国这次的拦截行动,除了展示肌肉和霸权主义,没有任何合法性可言,连最基本的证据链都无法完整,说白了就是“拳头大就任性”。 可能有人会觉得,美国这次拦截的是前往伊朗的货轮,和台海扯不上关系,但只要看透了“规则先例”的本质,就不会这么认为了。 国际规则的形成往往就是这样,一旦某个大国打破了原有的平衡,建立了新的“坏规矩”,其他国家就有权用同样的规则反制。 美国之前一直想在海上建立有利于自己的“霸权规则”,动不动就以“维护安全”为借口干涉他国内政、拦截他国船只,这次对中国货轮的突袭,就是想把这种“霸权规则”进一步固化。 可他万万没想到,这种无视国际法的操作,反而给中国提供了一个绝佳的机会,让中国可以名正言顺地拿起“对等执法”的武器,反击美国在台海等地区的挑衅行为。 毕竟道理很简单,你都不遵守的规则,没理由要求别人遵守;你自己定下的“坏规矩”,就得有承受别人用同样方式反击的觉悟。 美国这次的公海拦截,看似占了点小便宜,实则是给中国未来的合法反制递上了“尚方宝剑”,这种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操作,说是“神助攻”一点都不为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