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宋女士买了一个二手手办,卖家以抽佣太高为由,要求她付75元的定金,再私底下付30元的差价。宋女士很喜欢这个手办,加上对圈内人的信任,便爽快答应了,可谁知钱付过去后,宋女士发现手办是盗版的,她立即申请退款,75元的定金是退回来了,可卖家已经把她拉黑,她私下转给卖家的30元打了水漂。 宋女士作为一名动漫收藏爱好者,喜欢收集各种动漫周边。 今年9月份,她刷到了一款极具收藏价值的限量版的动漫手办。 和卖家协商之后,宋女士除了要支付商品链接显示的75元来当做定金,还要在私下以转账的方式补给卖家30元。 卖家给出的理由看似非常合理,他称平台有抽成,卖家赚不到钱,私下转账能少收宋女士5元。 在和卖家沟通的过程中,宋女士天真地以圈内人之间的信任和保障机制,相信了卖家的各种要求。 但在付款之后,宋女士突然发现和卖家的聊天记录里,卖家发来的第一次消费记录的图片中,存在文字信息有不清楚、修改过的痕迹,并且卖家发来的实物图也和链接上展示的有个别地方不符。 宋女士立刻感觉自己可能买到盗版手办,立马在进行了申请退款。 结果,宋女士很顺利的收到了退款,但是她想要回私下转给卖家的30元时,却已经被对方拉黑了。 宋女士很气愤,难道300块钱是钱,30块钱就不是钱了?于是她多次举报了对方。 不久,宋女士收到了平 台的回复,对方建议她报警,这等于在告诉宋女士,他们没有办法直接处理这种问题。 感到很无助的宋女士决定起诉,她通过客服了解到了卖家的有效实名信息后,起诉了对方。 令人高兴的是,没过多久宋女士就收到了立案通知。宋女士立即给卖家发去信息:我已起诉,请立即退款。 对方收到信息后怕了,立刻将宋女士拉了回来,并退回了她的30元。 不过,对于宋女士而言,这30块钱和她所投入的精力物力相比,不知道到底算不算“胜利”。 从法律角度来讲,小额消费里的维权是“花钱买教训”,还是进行依法维权? 首先,关于小额消费该不该维权的问题。 面对小额维权,大多数人可能和宋女士有不一样的想法,如果就几十块钱,大家在思索一番后,认为不值得花大功夫去举报去维权。 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需承担更换、退货等民事责任。 即便是低价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同样可依据这条法律要求卖家履行责任。 因此,法律并未因宋女士消费损失金额小,就取消对宋女士的消费者权益保护。 保护消费者权益,无论涉事金额大小,法律一视同仁。 其次,关于小额维权成本高的问题。 宋女士为了30块钱,从举报到起诉,这些操作耗时费力;再者,倘若宋女士没有卖家的交易记录等证据,会大大提升维权难度。 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消费者和商家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可以通过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方式解决。 宋女士就是通过起诉来解决的此次纠纷。 在此建议,如果遇到类似问题,消费者可以先进行低成本途径来进行解决,比如举报,或依据消协的公益诉讼,通过集体的力量来减少个人消耗的成本,效率会更高。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明确小额诉讼的法定适用条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标的额一万元以下的,适用一审终审,审理期限缩短至2个月。 因此,法律为小额维权优化了消耗成本,宋女士一案可适用一审终审,降低时间成本。 另一方面,消费者自身应学会留个心眼。善于保存交易证据,避免证据不足,无法通过法律进行维权。 最后,宋女士的经历告诉我们,维权不分大事小事,大额小额,它是我们任何一位消费者拥有的法定权利,也是维护市场秩序的关键。 正是宋女士这股不怕麻烦,敢于维权的劲头,才让不良卖家乖乖低头。 【信源:不是不想维权,是真耗不起” 小额消费纠纷维权困局调查 2025-12-13 08:40·央广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