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李女士误将240万元转至同名的乙女士账户,发现该账户因乙女士欠银行700万已被冻结。李女士起诉后胜诉,却因货币“占有即所有”原则,其不当得利债权无法对抗法院强制执行,执行异议被驳回,她已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网友评论: 明明法院都判了钱是李女士的,结果还是拿不回,这合规也太不近人情了吧。 “占有即所有”听着挺专业,可转错的钱又没流通,凭啥要让受害者买单啊。 银行转错钱的时候追得比谁都急,轮到个人转错就只能认栽,这双标也太明显了。 真不信是单纯转错,同名不同姓还能转成功,背后说不定有别的隐情没说透。 古代判案还讲情理法平衡呢,现在只卡法律条文,完全不管谁是真吃亏,也太机械了。 乙女士本身欠了700万,这240万本来就不是她的,凭啥要拿来抵她的债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