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男子去医院给刚出生的宝宝办出生证,事后,家属却发现证上竟然盖了死亡证明

茂彦学法 2025-12-06 14:52:20

江西新余,男子去医院给刚出生的宝宝办出生证,事后,家属却发现证上竟然盖了死亡证明!男子一家人心里很膈应,男子向卫健委投诉,并向医院讨要说法。 黄先生的儿子即将出生,一家人怀着喜悦的心情期待宝宝的降临。 妻子一朝分娩,孩子呱呱坠地。母子平安,黄先生高兴坏了。 宝宝出生后,打了预防针,按照医院要求,宝宝出生后需尽快办理出生证明, 好在黄先生和妻子早就给宝宝起好了名字。 12月5日上午,黄先生带上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等所有材料,兴冲冲赶到医院办证窗口。 没想到当天办证的人格外多,队伍排了近一个小时才轮到他。 提交材料、核对信息、签字确认,全程都很顺利。 可就在工作人员盖章时,黄先生突然接到病房打来的电话,说宝宝哭闹不止,妻子一人应付不过来。 心急如焚的他顾不上细看,接过工作人员递来的出生证明就往病房跑。 回到病房后,黄先生赶紧安抚妻儿,出生证明被随手放在了床头柜上。 直到当天下午,妻子想给宝宝拍一组出生证纪念照,才拿起证件仔细端详。 可刚看了一眼,她就脸色煞白,指着证件上的印章声音发颤:老黄,你快看这章...这是啥? 黄先生凑过去一看,顿时如遭雷击! 出生证件上赫然盖着的,竟是"死亡证明专用章”! 现在夫妻俩瞬间懵了,好好的孩子健健康康,怎么会盖上个"死亡章"? 不祥的预感让他们心里膈应得厉害,黄先生当即拿着证件去找医院讨说法。 可办证窗口的工作人员却矢口否认,称当天严格按流程操作,不可能盖错章,怀疑是黄先生自己不小心弄混了证件。 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了半个多小时也没结果,黄先生气得浑身发抖,当即拨通了卫健委的投诉电话。 卫健委接到电话后,立马介入调查,发现情况属实。 医院也向黄先生一家道歉,并承诺免费为其重新办理出生证明。 原来当天办证高峰时段,工作人员因连续工作疲劳,又恰逢另一科室临时借用出生证明章。 工作人员情急之下错拿了隔壁科室的死亡证明章,盖章后又没仔细核对,而黄先生当时急于赶回病房也未查验,才导致了这起乌龙。 事后,黄先生依旧难以释怀,他希望医院全面排查办证流程中的漏洞,杜绝类似疏忽。 那么,这件事从法律角度应该如何分析? 1、医院需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1183条规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医院工作人员因疲劳工作、核对疏忽错盖印章,属于重大工作过失。 出生证明对新生儿而言是具有人身意义的重要证件,错盖“死亡证明专用章”会给黄先生一家造成严重精神不适, 黄先生一家不仅有权要求医院免费重新办理出生证明,还可主张合理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2、医院办证流程存在明显漏洞。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49条规定:出具虚假或违规证明文件的,卫生行政部门可予以警告、罚款,还可对直接责任人员追责。 医院错盖印章导致出生证明无效,符合该条款的违规情形。 卫健委可依据此通知,要求医院针对盖章核对疏漏等问题开展整改,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证件无小事,希望工作人员一定要细心,再双人核对,避免不必要纠纷。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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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92xxx69

用户92xxx69

2
2025-12-06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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