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14岁少年这波操作,真是把“自作聪明”玩成了“自投罗网”! 以为查完14岁刑责边界,就能拿着年龄当“免罪金牌”,结果直接喜提无期徒刑,这波法律的重拳太解气。 最让人愤怒的不是年纪小,而是他的蓄意谋划——网购刀具、提前踩点、连捅数刀还补刀,事后家属不道歉不赔偿,全程毫无悔意。这哪里是懵懂少年,分明是冷血的施暴者。 法律给了顶格处罚,已经打破了“低龄就纵容”的误区,但说实话,大伙心里还是不踏实。现行规定里未成年犯减刑可适度放宽,万一几年后他靠“悔改”减刑出狱,谁来保障受害者家庭的安宁? 未成年人保护的初衷是护佑无辜,不是给恶性犯罪当“保护伞”。对于这种明知故犯、手段残忍的案件,“不得减刑”就该成为标配。你觉得该给这类恶性未成年犯罪加“减刑限制”吗?来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