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男子出差入住一个酒店,疲惫的他,洗了个澡,用酒店的浴巾擦身体,可浴巾擦完大腿根部的隐私部位后,隐私部位居然流血了,男子吓得赶紧让同事通知酒店老板,让他看了一下伤口,老板也吓了一大跳,赶紧送男子去医院,事后男子要求赔偿2000元,酒店却不同意。 这事摊谁身上都得慌神,程先生说当时擦完就觉得刺痛,低头一看满是血,脑子瞬间空白——隐私部位受伤,不仅疼,更怕的是浴巾里藏了啥脏东西,万一传染上病可就麻烦了。同事赶紧喊来酒店老板,老板看到伤口也急了,立刻送医院检查,医生说伤口是圆口的,不算深,但得观察几天有没有感染迹象。 可后续协商直接僵住。民警来调查,在房间门口发现一块圆柱形玻璃渣,程先生一口咬定就是这东西伤了自己,肯定是混在浴巾里的;但酒店邓老板不干,说玻璃渣在门口不在浴室,浴巾都是一客一换消毒的,不可能有异物。邓老板还说,房费才100多块,已经出了100多检查费,2000块赔偿太离谱,要赔就走法律程序。 这里就得说道说道了。按法律规定,程先生得举证证明伤是酒店的玻璃渣造成的,可浴巾里没找到玻璃渣,玻璃渣又在门口,这证据链确实缺一块。但反过来,酒店作为经营者,是不是该保证客人在房间内的安全?浴巾是酒店提供的,客人用它受伤,就算玻璃渣不在浴室,酒店清洁时有没有把房间角落(包括门口)打扫干净?浴巾有没有检查过有没有异物?这些都是酒店该担的责任吧? 我个人觉得,程先生要2000块可能不是图钱,更多是心里的后怕——万一后续真感染了,那可不是这点钱能解决的。酒店不能只看眼前的检查费,得考虑客人的健康风险。而且出差住酒店真得留个心眼,贴身用品能自带就自带,别觉得酒店的一定干净,毕竟这种意外谁也想不到。 大家觉得这玻璃渣到底咋伤到程先生的?酒店该不该赔这2000块?换作是你,遇到这种事会咋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