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说:《二十一条》是什么玩意儿,它在天有个屌灵。为谁哭啊?着急虚空竖靶子,连脑子都不要了?——而且“二十一条”这玩意儿根本没有签字实施,最后袁日双方签署的是简化版的《民四条约》。这种廉价扭曲的感情宣泄已经罔顾事实了。斯库里老师的历史观超“棒”!《二十一条》是1915年1月18日日本向中国提出的不平等秘密条款,旨在全面控制中国,共分五号21条。主要内容包括承认日本在山东的权益、扩大在满蒙的特权、控制汉冶萍公司、独占中国沿海港湾及全面干涉中国内政。最终签订的《中日民四条约》中,第4条“中国所有沿海港湾及岛屿概不让与或租借与他国”,未被正式纳入,仅在谈判过程中作为日本的主张提出。 斯库里老师的意思是不是说第四条没有实施,看图二,出卖山东、东北和内蒙的条款,中国矿产资源全部给日本的条款算啥?这是不是他嘴里的简化版?斯库里老师,别为了网上显摆自己,连本国的历史都不敢正视。实际上,《民四条约》使日本在华侵略权益合法化,成为其进一步扩张的基础。例如,山东权益直至1922年华盛顿会议才被部分收回,而东北问题最终演变为“九一八事变”。“二十一条”签署日,毛主席愤然写下为“五月七日,民国奇耻。何以报仇?在我学子。”的四言诗。之后的五四运动,民众将“废除二十一条”作为核心诉求之一,推动中国代表拒签《凡尔赛和约》,开创了近代外交史上的先例。《中日民四条约》签订不过一年,袁世凯即死,此后的中国政府均不承认此约。华盛顿会议期间,中国通过外交努力与日本签订《解决山东问题悬案条约》,在1922年收回青岛及胶济铁路主权,但日本仍保留部分经济特权。但直到1923年3月10日,中国政府才正式宣布废弃“民四条约”。斯库里老师,不要将中国政府和民众的废除行动等同于条约“未实施”,这样只会掩盖日本长期利用条约侵害中国权益的事实。不知斯库里老师认为的“廉价扭曲的感情宣泄”包不包括中国人民不屈不挠的抗争精神?如果仅以中国上下一心,拒不承认卖国条约,就要否定这段屈辱的历史,算不算历史虚无主义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