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27岁女子家门口遇害案一审庭审从11月20日上午9:30持续至晚上8时许,法庭宣布休庭。 澎湃新闻从受害女子母亲王女士处获悉,该案开庭11个小时后,被告人梁某某在法庭上突然解除了自己的辩护律师委托,法庭只能宣布休庭。庭审期间,梁某某称她是正当防卫。 法庭上,关于被告人梁某某是否患有精神病,应该承担多少刑事责任成为法庭争论的焦点。一位旁听人士告诉澎湃新闻,梁某某在法庭上否认自己有精神病,并要求其辩护人以正当防卫为其辩护。王女士称,梁某某还在法庭上称受害人骂了她,让她站到了被告席上。 该人士介绍,梁某某在法庭上承认自己不认识被害人;至于为何要杀害被害人,梁某某称自己也不愿意杀人,“她辩称是正当防卫,随身带刀则是因为感觉自己受到了威胁”,具体是何种威胁,她说是被害人不给她开门,“这让我们也无法理解”,该人士称。 该旁听人士还称,保安黄某乾也作为证人出庭,“保安说梁某某上门滋扰其他住户的事情并非第一次,之前也去骚扰过其他住户,保安上门处理也不是第一次。” 该旁听人士称,梁某某在庭上多次破坏法庭秩序,“她自称没有精神病,整体表现得很坦然,没有出现那种因为杀了人而羞愧自责的情绪。”网页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