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为啥从没召集过50个州长开全国大会?答案特简单:他根本没这个权力,不是不想,是真没资格。 先说说“合众国”这三个字的分量。1787年美国制宪时,13个最初的州是打跑英国后“自愿组队”的,大家怕再出个“国王式”的强权,干脆在宪法里划死了权力边界,联邦政府的权力是“列举式”的,只敢管国防、外交、州际贸易这些明确写在纸上的事;没写进去的权力,全归各州或老百姓自己。宪法第10条修正案更是直接把话挑明:“本宪法未授予联邦、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权力,皆由各州或人民保留。” 州长的权力来源也很关键,他们是本州选民直接选出来的,只对州民负责,不对总统低头。就像纽约州州长,选票来自纽约市民,要是总统召集他开会耽误了处理本州的地铁问题,选民下次就不投他了,犯不着为总统的面子冒丢官风险。 反观总统,选他的是全国选民,管不着单个州的人事任免,既没法给州长升职,也不能开掉州长,人家凭啥听他召唤? 疫情期间的名场面最能说明问题,特朗普当年喊着“各州自己想办法”,不是甩锅,是真没辙。口罩调配、封控政策这些事,全在州权范围内。得州州长甚至公开跟联邦对着干,联邦说要加强防疫,他转头就宣布本州企业全面复工;加州更直接,自己跟中国签口罩采购合同,根本不通过联邦政府。这种时候别说开大会,总统想让州长们统一防疫口径都难如登天。 有人说总统不是有军队吗?还真用不上。宪法里写得明白,总统派兵到州里,要么是州里爆发叛乱,要么是州长主动求援。1992年洛杉矶骚乱,加州州长先向联邦求援,老布什才敢派国民警卫队过去。要是总统没打招呼就派兵,那是越权,州长能直接告到最高法院。 司法系统更是“双轨制”,联邦法院和州法院各管一摊。大多数刑事案件比如盗窃、抢劫,全是州法院审理,联邦插不上手。就连法官任命都各来一套,联邦法官是总统提名、参议院批准,州法官要么是州民直选,要么是州长任命后对州议会负责。 去年得州和加州因为边境移民问题打官司,也是州政府告州政府,总统只能在旁边喊加油,没法直接插手。 说白了,美国的联邦制就是“搭伙过日子,AA制算账”。各州有自己的法律、税收、教育体系,得州不用跟加州商量税率,纽约州的教育政策也影响不到德州。总统的角色更像“协调员”,不是“大家长”。想把50个州长凑一块开大会?先得问清楚,开会经费谁出?耽误州长处理本州事务的损失谁补?这些问题没答案,大会就开不起来。 所以不是总统不想召,是美国的制度从根上就没给总统这个权力。50个州是平等的“合伙人”,不是上下级,这才是“合众国”的真正含义,聚是一团火,散是满天星,总统只是这团火的“点火人”,不是“灭火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