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会买凶宅吗?四川成都,一凶宅仅开拍一小时就引来80多人竞拍,11万人围观!起拍

芹姐说法 2025-11-05 20:31:14

你会买凶宅吗?四川成都,一凶宅仅开拍一小时就引来80多人竞拍,11万人围观!起拍价由26.6万元上涨至86.6万元!比市场价便宜100多万元!开拍仅一小时,竟然引得80多人21次出价,中介称,房屋最终会以多少钱成交,还是要看买家的心理价位。距离拍卖的截止时间还有一天,房屋价格仍在不停上涨中。 提到凶宅,想必大部分人都是避之不及,但近日,四川成都的一处凶宅竟然成了香饽饽! 据纵览新闻11月5日报道,四川成都的一处凶宅在今天下午开始拍卖,起拍价仅26.6万元,比市场价便宜100多万元。 据了解,该房屋位于成都市成华区,建筑面积89.70平方米,精装修且临近地铁,市场价为160余万元。 这样看来,不仅年轻人上班方便,小区附近还有商场和公园,方便老人孩子散步游玩。除此之外,小区的配套设置也十分完善,游泳池、网球场等应有尽有。 不过,拍卖网页上特别注明,该房屋存在非正常死亡事故,请谨慎购买! 谁知拍卖开始后,竟然有80多位竞拍者21次出价,11万人围观。仅仅一个小时,房屋的价格也由一开始的26.6万元上涨至86.6万元,且还有持续涨高的趋势。 负责房屋拍卖的工作人员介绍,该房屋不论是从装修、地段及小区的环境来说,都是不错的房子,只是存在非正常死亡的情况,也就是老百姓口中的凶宅。 他也提醒有意购买的客户,虽然目前相关事宜早就已经处理完毕,还需要考虑清楚是否介意。 那么,该如何定义凶宅呢? 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其界定为房屋内发生过自杀、他杀、意外事故致死等非正常死亡事件的房屋。 本次案例中,拍卖网页已明确标注“存在非正常死亡事故”,符合凶宅的司法认定标准。 这样的房屋在拍卖时,通常的价格会低于市场价,以吸引竞拍者。在法院披露了房屋存在非自然死亡的事实后,竞拍人出价就默认为接受该瑕疵,房屋的合同效力不受影响。 那有人说了,我买了凶宅可以不自己住,我出租呀! 根据《民法典》第7条的诚信原则,卖方对房屋内的非正常死亡事件负有主动告知义务,无论买方是否询问,若故意隐瞒,则可能构成欺诈。 若卖方未履行披露义务,买方在知情后可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以欺诈为由请求撤销合同。 看到这里,有人要问了,要是卖家不说,我怎么知道我买的房子是不是凶宅呢? 在买房前,可以在在裁判文书网、新闻平台、本地论坛搜“小区名+死亡/自杀/凶杀/凶宅”,看是否有相关案件或爆料。 若为法拍房,仔细读拍卖公告的“瑕疵说明”,法院有义务披露已知非正常死亡事件。 遇到“性价比超高”“急售降价”“装修全新”但价格比同小区低20%以上的房源,不能被优惠冲昏头脑,先排查凶宅可能。 如果真这么倒霉,买到了凶宅该怎么办呢? 发现凶宅后,买家应该第一时间向卖方发送书面函件,明确要求解除合同、退还房款并赔偿损失,如装修费、中介费、搬家费等,协商过程中注意保留书面记录,避免超过时效。 若中介明知凶宅仍促成交易,可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25条要求其退还佣金并赔偿损失。 对于这件事,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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