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太气人了!”内蒙古,初三女生小郝一个月内竟被同学高某打了13次,家长怀疑是校园霸凌,学校却说两人是好朋友,不构成欺凌。最终,对打人者作出15日拘留处罚,但因年龄问题不执行。这到底算不算校园霸凌? 2022年,王女士的女儿小郝考进内蒙古某中学,原本是件开心事,可到了2025年临近中考时,小郝却像变了个人。 她不吃不喝,晚上也睡不着,死活不愿上学。6月19号那天,小郝突然找小姨要600块钱,理由特别牵强,而且当月不到20天,她就找小姨要了十多次钱。 小姨觉得不对劲,6月20号就到学校去问,这才知道小郝长期被高某殴打,要的钱也是给高某的。 当天晚上,王女士赶紧联系班主任,第二天就和家人跑到学校,想查看监控,可学校就是不让看。没办法,她们只能报了警。 民警调取了6月20号的监控,发现高某因为考试没考好,直接扇了小郝好几个耳光。王女士她们想查看其他时段的监控,学校却拒绝了。 6月23号,王女士她们再次要求调取完整监控,还是被学校拒绝,只好再次报了案。过了几天,警方通知她们,从5月7号到6月20号,高某一共打了小郝13次。 最终,认定了高某殴打的事实,对他顶格行政拘留15日,还罚款1000元。可因为高某才15岁,拘留没有被执行。 学校一直说,小郝和高某是好朋友,平时打闹很正常,不构成欺凌。 王女士一家却觉得,这分明就是校园霸凌。 现在,小郝在接受 治 疗,王女士一家则四处奔走,想给女儿讨个公道。 可学校的态度,让她们特别无奈。 那么,高某的行为算不算校园霸凌?学校有没有责任?监护人该不该赔? 1,高某的行为 从5月7号到6月20号,13次殴打小郝,还因为考试没考好就扇耳光,索要钱财,这完全符合校园霸凌的特征。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9条,校园欺凌指学生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等方式造成伤害的行为。 高某多次殴打并索要钱财,不是普通打闹,而是持续性的暴力侵害。 更严重的是,小郝因此被确诊 精 神 分 裂,说明暴力已造成严重损伤。对其拘留15天,虽因年龄不执行,已说明高某的行为,有违法性。 2,学校的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9条明确规定,学校发现学生欺凌应及时制止、调查处理,并通知双方家长。 但王女士多次要求调监控,学校却拒绝提供,导致关键证据获取延迟。 学校明知两人打闹,却未干预,放任暴力升级,违反了教育、管理职责。 如果学校及时调取监控、制止殴打,小郝的伤害可能不会这么严重,所以学校在监管上存在明显过失。 3,高某监护人的责任 高某15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应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 王女士可以起诉高某家长,要求赔偿医疗、护理等费用,这是监护人履行赔偿义务的直接依据。 《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至于敲诈勒索,高某索要钱财若带有威胁性质,可能涉嫌该罪名。 但本案中,更突出的还是校园霸凌和人身伤害,以治安管理处罚为,主拘留+罚款,民事赔偿,才是小郝家庭维权的重点。 目前,对高某作出15日拘留、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因未满16周岁不执行,学校监管责任及民事赔偿,还需通过诉讼进一步认定。 校园本应是成长的净土,绝不容暴力滋生,每个孩子都值得被温柔以待,学校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守护好学生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