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新郎婚礼两个月后去世,怀孕六个月的新娘瞒着公婆终止妊娠。新郎父母很生气,这是让他们断子绝孙啊!直接发起起诉,要求退还15万彩礼…… 河南邓州有一位郭先生,他认识了女子牛某之后一见钟情,对其展开追求,并自由恋爱,后于2023年9月同居。 过了短时间,牛某发现自己怀孕了,于是两家人开始商议结婚的事情,最终谈出来的结果就是彩礼26万6,并花26290买了三金。 2024年3月,两人只按照当地习俗办了婚礼,也没有领证。 结果3月结婚,5月郭某就因为意外离世了。 郭某是独生子,他的父母自然是希望儿媳能够留下这个骨血了。在公婆以及媒人的不断劝说下,牛某也同意将这个孩子生下来。 结果郭某死亡刚一个半月,她就直接把肚子里的孩子给打了,一犹豫不犹豫。 当郭某父母得知这个噩耗之后,那是真的“天塌了”。实在是不敢相信,明明说好了的,她为什么如此绝情。 在这种情况下,郭某父母决定将这个绝情的前儿媳告上法庭,索还彩礼。 没领结婚证,那就不是婚姻关系,按理来说应该退还全部彩礼。 但在我国这很明显不现实,郭某父母咨询了律师之后明白,这二十来万的彩礼是肯定不可能给你退回来了,能要回来一半就不错了,最好做好心理准备。 至于三金,那是想都不要想了,属于“赠予”,怎么可能给你还回来呢? 权衡再三之后。郭某父母只要求返还15万的彩礼。 结婚才两个月人就死了,还没孩子等“负担”,少要十来万,法官应该会可怜可怜他们老两口吧? 然而,法官却并不这么看。 法官认为,两人同居时间并不长,理应退还彩礼。 终止妊娠是牛某的自由,她堕胎是她的权利,这么做还对她的身体造成了损害,需要补偿。 再加上女方也有给这个家带点,并考虑到“同居期间共同支出”,法官认为索要15万是不合理的,还是判12万为宜。 也就是说,因为儿子的意外逝世,儿媳没了,可能的孙子/孙女没了,26万的彩礼加上小三万的三金只回来了12万。 那么问题来了,婚姻给这个家庭带来了什么呢?女方因为终止妊娠身体受损,老两口的精神损失又从何处补偿呢?
旬阳跳河新郎后续:18万彩礼退回,不追责真相扎心,女方过往被扒旬阳新郎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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