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男子要陪同患癌父亲手术,发信息跟总经理请假7天,总经理没回消息,男子又打电

树说历史 2025-10-17 16:41:22

湖北一男子要陪同患癌父亲手术,发信息跟总经理请假7天,总经理没回消息,男子又打电话请假。结果回来后没多久被以“旷工”为由开除,提起劳动仲裁,公司不服判决还要起诉……   武汉的王先生是一个独生子,在某建筑公司担任采购专员,一干就是3年多。   2024年,王先生父亲因罹患肝癌晚期住院,要做大手术。身为儿子他自然得去陪着,因此专门在3月15日通过微信跟总经理发了条消息,说想要请7天左右的假。   他也考虑到了自己请这么久可能影响公司进度,因此也详细介绍了工作安排。   结果消息发过去后总经理没有任何回复。在这种情况下,王先生只得专门给总经理打了个电话,获得了口头同意。   说是七天左右,王先生自3月16日没有去公司,3月28日才到岗,中间隔了12天,他给出的理由是中间8天是工作日,剩下四天是休息日,所以自己实际休息了8天。   结果就在返岗当天,公司直接决定不让他干销售了,之后没过几天就以“无故缺勤,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将其解雇了。   王先生只觉得委屈,明明总经理已经答应了,怎么能说是“无故缺勤”呢?   眼见公司铁了心要开了他,王先生也没有任人宰割,直接申请了劳动仲裁。   他这边有聊天记录,而且理由正当,自然赢了。   结果公司却仍然一口咬定王先生违规,说他的年假已经用完了。还不服仲裁结果,直接提起了诉讼。   虽然说996等明显违背《劳动法》的行为大行其道,让大家调侃《劳动法》跟没有一样。但只要是走到了法律程序,《劳动法》自然是会发挥应有的作用的。   劳动者因直系亲属患重病需陪护的情况,属于正当的请假事由。   公司方面可能有诸多要求,比如必须书面审批,但在紧急情况下,劳动者通过合理的方式履行了告知义务之后,用人单位无权以“未回复”为由否定请假的效力。   法院会如何判决也显而易见了。潘玲公司赔偿3.3万元。   只是3万3,这公司也不愿意,还提起了上诉,结果直接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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