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是职业经理人、宗馥莉是创始人之女,无一例外,在掏空大股东。
到了企二代,老套的造神方式还在继续。宗庆后父女一唱一和,女儿说,父亲只给了我订单和销售来源,但并不妨碍所有的积累都是我一脚一拳开拓出来的;老爹说,宗馥莉那边的利润比我还高。——两边一对,反而把宗家转移娃哈哈业务和利润到自留地的底裤露出来了。
当然,宗馥莉也继承了老宗的表演天赋,利用新媒体给自己打造霸道女总裁江山的人设,还用守护爸爸的企业、元老欺负她增强自己在国资企业中接班的合法性合理性。自由派总是嘲笑北方邻居的宣传和崇拜,但怎么就不敢嘲笑西贝、宗家的恩情饭圈呢?
会有人说,没有这些企业主这些国营老厂早就破产了,原来国资的增值就应该全归实际经营者所有。拜托,马云能在16年互联网烈火烹油的时候,用2000万美元回购孙正义的股份让他滚蛋吗?国资和地方政府为他们注入了启动资产,甚至在业务拓展等很多过程中给予了大力支持,投资者享受投资成功回报,不也是铁一般的“市场逻辑”吗?
08年之后,改制的余波全部停息,民营企业主和政府纠葛的主要形式从国资产权变成了利益输送。在有关部门的通报中,“围猎”、“为企业在XXX中牟取利益”几乎成了标配,但相比受到了刑事和舆论严惩的落马官员,围猎的发起者和牟利的受益者在很大程度上隐身逍遥了。
近几年开始“行贿受贿一起查”,竟又成了不少企业主“不安全感”的来源。从“远洋捕捞”、“倒查税收”到“罚没收入激增”,相关舆论一波又一波,但为什么讨论都集中在“罚”本身,而对企业行为合法性、处罚的合法性避而不谈?违法行为要不要查处惩罚,有些群体在违法处罚上是不是享有更加平等的地位,可能一些人在这些基本问题上和普通群众都无法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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