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柞水,一小伙和妻子结婚时找了个同村男子做伴郎,婚后,小伙便长期外出务工了。不

洋仔说法 2025-10-13 13:53:47

陕西柞水,一小伙和妻子结婚时找了个同村男子做伴郎,婚后,小伙便长期外出务工了。不料,妻子在家里不甘寂寞,和伴郎好上了,两人在当地公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持续两年多,还生下了一名男孩。在整个分娩期间,伴郎更是以孩子父亲和丈夫的身份自居,毫不犹豫地在医院的各类知情同意书等文件签下自己的名字,将两人“夫妻关系”白纸黑字地记录在案。为了庆祝孩子满月,妻子和伴郎在一家饭店公开举办了满月宴,邀请了妻子的亲属和伴郎的父亲等众多亲友,场面热闹。事后,伴郎因犯非法狩猎罪被抓,期间,两人如实供述重婚罪行,被依法提起公诉。   据红星新闻10月12日报道,何某(化名)是一位20多岁的年轻女子,性格外向,生活在一个普通家庭。   2019年12月19日,何某与程某(化名)正式登记结婚,婚礼办得热热闹闹,程某的亲朋好友都来祝贺,其中就包括程某的朋友郑某某(化名),在婚礼上担任伴郎。   郑某某当时20多岁,一直未婚,性格开朗,和何某在婚礼上有了初次接触。   婚后,程某为了养家糊口,经常外出打工,有时一去就是几个月,何某独自在家,生活渐渐变得单调。   何某本应守着这份婚姻,等待丈夫归来,但孤独和诱惑却悄悄埋下了隐患。   从2020年起,何某和郑某某的联系越来越频繁,起初只是普通朋友间的闲聊,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的关系逐渐越界。   郑某某明知何某是已婚之妇,却未加克制,何某也忘了自己作为妻子的责任,与郑某某越走越近。   自2020年起,何某和郑某某开始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他们一起住在出租屋里,邻居和亲友都以为他们是合法夫妻。   何某甚至不再提及自己的丈夫程某,而郑某某也以“丈夫”的身份出现在各种场合。   何某和郑某某的同居生活持续了两年多。在这期间,程某虽然偶尔回家,但并未察觉异常,他从未想过妻子会与当年的伴郎走到一起。   2022年12月4日,何某在一家医院生下了一名男婴,在医院期间,郑某某以“丈夫”的身份签署了多项文件,包括委托书和患者知情同意书。   2023年2月15日,何某和郑某某公然在某饭店为孩子举办了满月宴,这场宴会邀请了不少亲友,包括何某的亲属和郑某某的父亲。大家齐聚一堂,庆祝孩子的“满月”,却没人提出质疑。   事后,何某带着孩子继续生活,而郑某某则承担了全部生活费用。   2023年3月29日,郑某某因犯非法狩猎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被收监执行。   这一突发事件,让何某和郑某某的同居生活戛然而止。   郑某某入狱后,何某独自带孩子生活,两人的“夫妻”关系被迫终止。   案发后,公安机关介入调查,何某和郑某某经传唤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所有事实。   随后,检察院以重婚罪对何某和郑某某提起了公诉。   那么,法院会如何判决呢?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院指出,何某是“有配偶者”,其与程某的婚姻于2019年12月19日依法登记,合法有效。郑某某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者”,其在何某与程某的婚礼上担任伴郎,对这一事实有清晰、直接的认知。   自2020年起,何某与郑某某即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时间跨度长,具有稳定性和持续性,而非短暂的婚外情。   在何某医院分娩期间,郑某某以配偶身份签署具有法律意义的医疗文书,这是其对外宣称夫妻关系的强有力的书证。   更为甚者,公开举办满月宴,邀请双方亲属参加,这一行为具有强烈的公示性和庆典意味,是对其“夫妻关系”及“父母身份”的公开确认与宣扬,彻底将私下的不当关系公开化、仪式化。   孩子出生后,何某带孩子生活,所有生活费用由郑某某承担,这体现了家庭经济生活的共同性与依赖性,符合夫妻关系的特征。   法院认为,何某在有合法配偶的情况下,与郑某某以夫妻名义长期稳定同居,并公开宣示、共同抚育后代;郑某某在明知何某有配偶的前提下,积极参与并共同营造了上述事实婚姻关系,二人的行为完全符合重婚罪。   不过,《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院进一步认为,何某与郑某某经传唤后主动投案,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依法构成自首,且到案后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罚。   此外,郑某某在重婚罪案发前,已因非法狩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属于有前科,这一情节表明其法制观念淡薄,主观恶性相对较大,是酌定从重处罚的情节。   相反,何某属初犯,主观恶性和再犯可能性相对较小,且其孩子年幼,需要随何某共同生活,判处实刑可能导致幼儿无人抚养,产生新问题,依法可以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判决何某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郑某某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不适用缓刑。   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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