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离谱了!”江苏一对夫妻为筹集资金,将房产抵押给某典当行借款100万元。但夫妻二人在4年内累计还款159万元后,他们竟被典当行告知仍需继续偿还近百万元。由于拒绝支付,对方将其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夫妻需继续还款,但二审判决亮了! 江苏南通的孙先生和妻子刘芳(化名)正面临着人生中最大的难关。两人原本经营着一家小型建材公司,虽然辛苦,但也能维持 生活。 谁料那一年,突如其来的行业调整让他们的资金链断裂,眼看着几十万元的货款被拖欠,他们不得不四处筹钱维持公司运转。 孙先生想尽了办法,向亲友借过、向银行咨询过,但由于公司账目不够漂亮,银行贷款没批下来。 就在走投无路之际,一个朋友介绍他们去找当地一家颇有名气的典当行,据说放款快、手续少。 那天,孙先生记得很清楚——典当行经理穿着笔挺的西装,语气干练:“我们可以立刻放款100万元,但要以你的房产做抵押,月息1.5%,期限一年,到期可续。” 孙先生当场签了合同,并在经理的指引下转账、签字、按手印。 可就在放款那一刻,经理说了一句轻描淡写的话:“我们要先扣除2.5万元的服务费和评估费,到你账户上是97.5万元。” 孙先生当时觉得也没什么,毕竟只要能拿到钱救急,损失一点手续费也认了。 拿到这笔钱后,夫妻俩如释重负。他们立即支付了供应商的欠款,还清部分货款,生意慢慢恢复了。但没想到,真正的麻烦才刚刚开始。 一年后,典当行打电话催续期。孙先生如约还款,但对方说需要再交几万元的“展期费”。孙先生虽然心有不满,但仍旧照做。 如此反复四年,孙先生夫妻累计支付了本金、利息和各类费用共159万元。按理说,这笔债早已结清,可当他要求解除抵押、取回房产证时,却被告知还欠近100万元! “这怎么可能?”刘芳当场愣住。她连夜翻出所有转账记录、合同条款,一笔笔核算下来,发现利息竟被滚到了天价,有的月份利率甚至接近40%! 夫妻俩越算越心惊,第二天便带着材料找到典当行理论。 “我们都是按合同办事的,你们签字画押,没问题。”经理笑得从容。 刘芳气得发抖:“我们借100万,已经还了159万,还欠你什么?你这是吃人不吐骨头!” 但典当行却冷冷一句:“不还钱,我们就起诉,到时候房子拍卖你们自负。” 很快,典当行果然将孙先生夫妻告上法庭,要求继续偿还剩余“欠款”近百万元。一审法院受理后,由于双方提交的账目复杂,案件持续了半年多。 庭审上,典当行律师搬出合同条款,声称所有费用均属“合法约定”,并且借款属于民间借贷,不受银行利率限制。 孙先生一度气得面红耳赤:“他们说借100万,实际只给了97.5万,还要我按100万计息!这不是明抢吗?” 然而,一审法院却以“合同约定明确、双方自愿”为由,判决孙先生夫妻仍需偿还剩余款项。夫妻俩几乎崩溃。刘芳当庭落泪:“我们辛苦打拼一辈子,不该被这样欺负!” 面对不公,孙先生决定上诉。2025年9月17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二审。 法庭上,法官直指典当行问题所在:“你们放款100万,却仅发放97.5万,还按100万计息,这是否符合金融管理规定?”典当行律师语塞,只得支吾道:“这是行业惯例……” 法官当场反驳:“违法的惯例不能成为免责理由。” 经过重新核算,法院确认: 实际借款本金应为97.5万元; 典当行收取的部分费用应计入利息总额; 以实际还款159万元计算,其年化利率已超过法定24%的上限。 最终,南通中院作出终审判决: 认定典当行预先扣除的2.5万元属于违法“砍头息”; 按合法年利率重新计算后,孙先生夫妻已足额偿还全部本息; 驳回典当行的全部诉讼请求。 听到判决结果的那一刻,刘芳泪如雨下。她握着丈夫的手,哽咽着说:“我们终于等到了公道。” 孙先生长舒一口气,眼里也闪着泪光:“四年了,总算可以睡个安稳觉了。”
成都的房价到底降了多少?别光看官方报的数字,我拿自己这套房给大伙儿算笔实在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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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仑寻玉
一审法院的法官是同伙,应该查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