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一男子在酒店12楼的房间里与一名失 足女刚完成非法交易,女子又推荐的另

洋仔说法 2025-10-12 21:54:14

陕西西安,一男子在酒店12楼的房间里与一名失 足女刚完成非法交易,女子又推荐的另一名女子也来到房间,说是更有意思。不料,门外传来帽子叔叔查房的敲门声,三人顿时慌了神。情急之下,三人想出了互换个人信息的荒唐主意,准备对抗检查。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其中一个女子看到房间窗户后,突然提出要从12楼用床单爬下去,她迅速解下两条床单系在一起,一头固定在窗框上,让另外两人帮忙拉着一头。尽管二人心里打鼓,却还是伸手拽住了床单,女子翻出窗外,就在她下探到11楼附近时,“刺啦”一声,床单突然断裂,女子从高空直坠而下,当场死亡。事后,家属将男子及另外一个女子告上法庭,索赔30余万元。法院的判决出乎意料。   2023年12月21日,43岁的鱼军(化名)独自在家中刷着手机,一条隐晦的网络信息引起了他的注意。   几番沟通后,对方发来一个定位,城东某广场。鱼军没有犹豫,驱车前往。   广场角落,一名年轻女子快步上车,自称刘丽(化名),在简单确认身份后,指引鱼军将车开往附近一家商务酒店。   电梯在12楼停下,两人走进房间,交易很快完成,鱼军通过手机转账850元。   突然,刘丽收起手机说道:“我还有个姐妹,服务更好,这样更……。”   见鱼军没有反对,刘丽拨通了电话。约20分钟后,敲门声响起,来的女子叫柴小芸(化名),裹着件米色大衣,脸上带着匆忙的痕迹。鱼军又支付了300元。   晚上10点许,三人正在房间内,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打破了平静,声音传来:“帽子叔叔!开门检查!”   瞬间,鱼军手里的烟掉在了地上,刘丽惊得从床边弹起,柴小芸脸色煞白。   慌乱中,三人做出一个令人匪夷所思的决定,互相交换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三人达成某种“攻守同盟”。   柴小芸突然指向房间窗户,说道:“我从窗户下到11楼!”   鱼军愣住了:“12楼太危险了!”刘丽也试图劝阻:“等帽子叔叔走了再说吧。”   但柴小芸已经动手解下床单,她将两条床单系在一起,一端系在窗框上,另一端垂向楼下。   柴小芸把床单另一端塞给鱼军和刘丽:“帮我拉着!”   柴小芸跨出窗外,双手紧抓床单,双脚试图寻找支撑点。鱼军和刘丽紧紧拽着床单另一端,手心里全是汗。   两人慢慢放出床单,看着柴小芸的身影缓缓下降。   突然,床单断了,随之而来的是柴小芸“啊”的一声。   鱼军和刘丽惊恐地探头望去,只见柴小芸已躺在了一楼的水泥地上。   警方很快破门而入,经现场勘查和询问,基本还原了事发经过。   法医鉴定显示,柴小芸系高坠致颅脑损伤合并胸腔脏器损伤死亡,排除刑事案件可能。   随后,柴小芸父母认为,正是鱼军购买不法服务的行为,以及刘丽的介绍,才让柴小芸身处险境,在柴小芸冒险爬窗时,二人未坚决阻止反而提供帮助,存在明显过错,遂要求二人赔偿合计30万余元。   法庭上,鱼军坚称自己无辜:“她是成年人,自己选择爬窗逃避执法,后果应该自己承担。”   刘丽则哽咽着说:“我劝过她,可她执意要爬……”   那么,法院会如何判决呢?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指出,鱼军与刘丽、柴小芸在案发时从事非法交易活动,是本案悲剧的起源,该交易行为本身已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具有初始违法性。   更为关键的是,在面对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鱼军、刘丽的后续行为存在一定过错。   柴小芸提出从12楼高空以床单攀爬下楼的危险方案,而鱼军、刘丽并未进行有效劝阻和制止,反而共同实施了“协助固定床单、拉住床单”等帮助行为。   鱼军、刘丽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明知或应知可能造成坠亡严重后果的情况下,仍然为柴小芸提供物理帮助,客观上为柴小芸实施冒险行为创造了条件,具有法律上的可责性,构成共同侵权。   不过,《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柴小芸作为具有完全判断能力的成年人,是危险行为的直接发起者和实施者,对自己行为的危险性应有最清晰的认知,但其为了逃避行政处罚,选择了“自甘风险”的方式,其对损害结果的发生负有最主要的过错。   至于刘丽提及酒店也有责任的问题。   鉴于酒店并非本案当事人,且刘丽并未提供证据证明酒店在本次突发事件中存在如未及时安装防护设施等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过错,故未获法院支持。   基于此,法院酌情认定柴小芸自行承担70%的责任,而鱼军、刘丽共同连带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鱼军、刘丽共同承担30余万元赔偿责任。 此外,鱼军、刘丽因为从事非法交易,结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还将面临拘留、罚款处罚。   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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