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猪不怕开水烫!”四川自贡,男子和好友吃烧烤时,因为提前带了酒水,就被店主要求收每瓶5块的开瓶服务费。男子觉得不合理果断拒绝,争执后男子表示烧烤不吃了,准备走人时被店主拦下:已经在做的烧烤必须给钱,没做的就算了,在我的店里吃饭,就要守这里的规矩。最后男子以店主没尽到告知义务,表示要投诉店家。店家指着门口的小告示:贴在那里,你们不看怪谁? 河南百姓315十月九号报道了这则男子在外地旅游时,在烧烤店吃饭时,因为开瓶费的问题,和店主起了争执的新闻。 国庆长假期间小王(化名)和三五好友一起到自贡旅游,之前查找攻略时,听说这里的烧烤是一绝,便找到了这家评分较高的烧烤店。 因为之前经常和好友撸串,他们发现吃烧烤其实花不了几个钱,就是里面的酒水实在太贵,慢慢的他们就养成了自带酒水的习惯。 到店后小王一行点好餐后,就将准备好的啤酒搬了进来,店员发现后也没说什么。 很快点好的烧烤就端了上来,尝过后发现果然名不虚传,大家很快开怀畅饮起来。 期间他们忙着大快朵颐时,觉得开啤酒太麻烦,就找到店员帮忙开下酒。 店员道:“我们开酒的话,要收开瓶费的..” 闻言小王十分惊讶:“我只听说KTV、高端酒店有开瓶服务的,你们这烧烤店收服务费还是第一次听说。” 店员解释:“我们店里的规矩就是这样,凡是自带酒水的就要收5块的服务费...” 小王觉得5块钱倒也不算多,刚想同意时,店员补充道:“每瓶5块服务费!” 小王一行人一下子火了:“每瓶5块的服务费?你们怎么不去抢,这一瓶啤酒也才几块钱啊,你们就敢收这么多的服务费,合着我们必须在你们这里点酒呗?” 店员态度坚决,称这是店主规定的,我只是个打工的,为难我也没用。 小王一行没有选择吃哑巴亏,直接让店员将老板叫来。 店员应了一句后离开,不过很快就返回了,支支吾吾的称店主现在正忙,过不来... 小王的同伴开口了:“今天要是老板不来,那这桌的烧烤就退了吧,吃起来膈应!” 店员一脸为难,但还是转身离开了。 这次倒是很顺利,很快店主就过来了,开口就用不容置疑的态度道:“我们店一直都收服务费的,又不是单独针对你你们” 不等小王反驳,店主继续道:“你们想要投诉也无所谓,反正我们店也不是第一次被投诉了,在这里吃饭就得听我们店里的规矩!” 小王十分不满:“那我们搬酒进来的时候,为什么不提前提醒?要是你说了肯定不来了。” 店主冷笑着指着前台的告示道:“那里面可是清清楚楚的写着不得自带酒水,否则就要收5元的服务费,你们自己不看怪谁?” 看着那巴掌大的提示,小王怒道:“这么点大的文字,谁能看得见,你们本来就有提前告知的义务。” 店主满不在乎道:“我们开烧烤店的,本来就是靠点酒水赚钱的,都像你们这样自带酒水,那我们喝西北风去啊!” 小王被气笑了:“这样那把这些烧烤退了,我们不吃了,钱也不可能付的,哪有你们这么骗人的!” 店主拦住了他们:“明明就是你们在这没事找事,不想给服务费又闹着退餐,现在没开始烤好的菜就算了,这些已经上到桌子的菜,你们必须把钱付了。” 店主说完交代完店员后,没有搭理小王一行直接离开了。 那么,从法律角度,如何看评价店主收取开瓶服务费的行为呢?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的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该事件重店主虽提前放置了要收服务的说明,但这种行为本质上还是霸王条款,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此外,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店主贴的告示又小不说,最关键的是店员明明看到了小王一行搬酒的行为,仍没有主动上前告知有服务费的事情,最后拿着服务费的名义收钱,没有尽到告知义务,他们的行为才是违法的,从法律角度分析,他们无权要求小王一行支付额外的服务费。 事情的最后,店主已经被市监的工作人员约谈了,店里有关服务费的告示也被撤了下来。 那么,对于这个结果你怎么看的呢?评论区见!
吓出冷汗!四川女孩网找徒步搭子,高原失温被弃,这哪是探险是拿命瞎作四川甘孜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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