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亿美元买条命值不值?我想对于越南女首富张美兰来说是值得的,特别是从首富变成死刑犯,她在狱中给政府写信,希望能让她“戴罪立功”,参与资产处置,将名下资产变成“下金蛋的鹅”。 张美兰的犯罪不是简单的金融违规,而是系统性的制度破坏:她控制西贡商业银行期间,通过虚假文件把银行资金转移到自己掌控的空壳公司。 相当于掏空了银行的核心资产,这直接导致后来 SCB 出现挤兑危机,不少储户面临存款无法取出的风险。 牵连出的 86 名被告里,有监管部门的关键人物,这说明她的犯罪网络已经渗透到金融监管的顶层,也解释了为什么这个案子会成为越南反腐的标志性事件。 判决结果上,两审都维持死刑,是因为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也是越南政府想通过这个案子展现反腐决心。 从资产处置的博弈策略来看,张美兰和越南政府各自打着算盘,张美兰的核心思路是 “用资产估值换生存空间”:她强调名下地产能升值、有未评估的资产,其实是想告诉政府 “留我一命,你们能拿到更多钱”。 如果她被执行死刑,这些资产可能因为无人熟悉具体情况,出现处置不当或者海外资产无法追回的问题,而她参与处置就能解决这些麻烦。 她交出部分资产、筹集海外资金,也是在释放 “有能力退赔” 的信号,争取谈判筹码。 而政府的顾虑很实际:怕资产估值有水分,比如所谓的 “地产升值” 只是口头承诺,实际处置时根本卖不到这个价,最后落得 “人没留住,钱也没拿到” 的结果。 检方要求全额退赔,不只是为了追回更多资金,也是在回应民众对 “司法公正” 的期待。 如果只退 75% 就免死,可能会让民众觉得 “有钱就能买命”,损害司法权威。 所以双方的博弈本质上是 “风险与收益的权衡”:张美兰赌政府会优先考虑经济损失,政府则要在经济收益和司法公信力之间找平衡。 对比类似案例,更能看出这个案子的特殊性,中国的吴英案和这个案子有相似之处:吴英当初也是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涉案金额巨大,后来也有退赔相关的讨论。 但最终判决结果是死刑缓期执行,后来减为无期徒刑,这里面考虑的是社会影响和法律适用的平衡,和张美兰案的 “退赔换免死” 有本质区别。 吴英案没有明确的 “退赔达到一定比例就免死” 的法律条款,更多是综合案件情节的考量。 韩国的李在镕案则是另一类情况,他涉及行贿罪,最终获得缓刑,核心是韩国司法对财阀犯罪的 “宽缓处理”,和张美兰的金融诈骗、死刑判决不在一个维度。 当前这个案子的进展是,张美兰已经对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件进入终审阶段,而她目前退赔的金额和检方要求的 280 万亿越南盾还相差很远,这意味着终审判决前,双方可能还会在退赔金额上继续谈判。 其实这个案子最核心的问题不是 “110 亿美元值不值一条命”,而是 “资本能不能突破法律的底线”。 张美兰的诉求看似是 “戴罪立功”,本质上是想用资本的力量影响司法判决;越南政府的纠结,也不是简单的 “要钱还是要命”,而是要在 “解决眼前经济问题” 和 “维护长期制度权威” 之间做选择。 从长远来看,就算追回 110 亿美元,若司法权威被削弱,未来可能会有更多人效仿这种 “先掏空资产,再用退赔换免死” 的模式,到时造成的损失会比这 110 亿美元更大。 而且金融监管的漏洞不补上,就算处理了张美兰,还会有下一个 “张美兰” 出现。 所以这个案子的关键,不该是纠结退赔多少能免死,而是要通过这个案子完善制度:既要建立更严格的金融监管体系,防止类似的系统性掏空。 又要明确司法判决的标准,避免 “资本影响司法” 的情况出现,让法律既能追回损失,也能守住公正的底线。 钱能填补账本的漏洞,却填不满司法公正的缺口;命可以因退赔争取转机,但规则的底线不能为资本让路。 如果未来再出现类似的巨额经济犯罪,大家觉得该怎么设计制度,才能既保证能追回国资,又不损害司法公正? 大家认为越南这次对张美兰案的终审判决,会让当地民众对反腐的信心增强,还是会产生更多质疑?
*110亿美元买条命值不值?我想对于越南女首富张美兰来说是值得的,特别是从首富变
岁月如歌之坊
2025-10-09 21:0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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