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丑外扬了!”重庆,男子发现一已婚男约妻子见面,他赶紧跑去找岳父,爷俩跑到约会地点,男子拦住第3者的越野车,趴在引擎盖上,被第3者拖行导致右距骨骨折,重伤2级。第3者:我和你妻子是清白的,我们都是卖猪肉的,平时发个暧昧信息而已,我在家摘点李子,约她来拿,你信吗?男子:呸,我信你个鬼,你让我妻子离婚跟你过。结果悲剧了! 2023年7月1日晚上,王先生发现看到自己妻子,和一个叫林某的人的聊天记录。 他作为丈夫,聊天内容让他气血上涌,差点没背过气去。 字里行间暧昧不已,一看两人关系就不正常,林某竟让妻子离婚,跟他过,还约妻子第二天见面。 一个有夫之妇,一个有妇之夫,两人见面能干啥好事? 妻子做了这么对不起他的事,眼瞅着家就要散了,王先生悲痛欲绝,他男人的尊严碎了一地。 他还算理智,没找妻子对质,打她一个鼻青脸肿,好出口恶气。 他反而转头就把这事告诉了岳父,让他知道自己养了一个啥德行的闺女。 岳父还算通情达理,没向着闺女,爷俩一合计,干脆直接去见面的地方堵人,想问清楚林某到底想干什么? 当天晚上8点多,两个人开车到了林某约妻子见面地点,王先生一眼就看见林某的越野车停在路边。 王先生以为妻子在车里,岳父冲上去敲玻璃、拉车门把手。 王先生也去敲车窗,喊林某下车说清楚。 可林某死活不肯开门,反而发动车子想走,王先生急了,直接趴到了引擎盖上,他料想林某胆子不会大到自己趴车上了,他还敢开。 岳父一看,也拉着后视镜和车门不让车动,谁知道林某早就慌了神,一看对方两个人,自己真下了车,还不被打成肉饼,他本来就心虚,再加上害怕,就想赶紧逃离,根本不管,踩着油门就往前开。 王某趴在引擎盖上没地方抓,情急之下把雨刮器都拽断了,就这么被车带出了一段路。 林某开到公路上,突然踩了个急刹,王某直接从引擎盖上摔了下来,疼得站不起来。 王先生心里打定主意,抓现行,如果让林某跑了,他一准不承认,自己也拿他没办法。 王先生还是硬撑着,拉住了副驾驶的门把手和后视镜,没想到林某非但没停车,反而继续开了100多米。 王先生不知道的是,他妻子压根没在车上,他来太早了,妻子还没来得及上车,而是躲在暗处不敢出来。 可妻子不出来不行了,因为王先生纠缠不放林某走,林某又想逃之夭夭,再这样下去,就出人命了。 所以,妻子躲不下去了,吓得跑出来大喊,林某才终于停了车。 岳父气得捡了路边的石头,把驾驶位的车窗都砸碎了,还扔了几块石头砸林某。 后来,王先生去医院检查,右脚的距骨骨折,最后鉴定是重伤二级。 林某事后被警察电话通知,自己主动去了派出所,基本该说的也都交代了,还赔了王先生12.3万块钱,拿到了对方的谅解书。 林某自己辩解,说他和王先生妻子都是卖猪肉的,属于同行,也能聊的来。 一来二去,他们成了朋友,男女之间,偶尔开点暧昧玩笑,也无伤大雅,他们是清白的。 林某说他家有李子树,李子成熟了吃不完,摘点送给王先生的妻子而已,不料王先生跑来抓现行。 这案子最后到了法院,林某的律师说他是过失,还说他是正当防卫,甚至提了应该算自首。 最后,法院判林某犯故意伤害罪,判2年缓2年。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林某明知王某趴在引擎盖上仍驾车行驶,放任伤害结果发生,主观上存在间接故意,客观上造成王某重伤二级的后果,完全符合故意伤害罪构成要件。 律师主张的正当防卫,因不存在现实不法侵害而不成立,仅自首情节可从轻处罚,最终缓刑判决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对此,你怎么看?

v雷明王v
缓刑期间只要在犯法就得执行。这个只要让他动手或者弄点什么事情就能把他送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