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偏心!”黑龙江大庆,一男子和妻子离婚,儿子跟前妻生活,男子不甘寂寞,立马二婚,又生了个女儿,男子对女儿宝贝的不行,多年之后,男子老了,拿着7000元的退休金还有医保,有多没少都贴补给女儿,最后他发现,自己钱不够花,他转念一想,打起前妻儿子的主意,男子告到法院,要儿子拿出工资的30%给他赡养费,儿子急了,我上养母亲,下养女儿,你还有女儿,她也有赡养义务,凭啥你只告我一个人?可判决令男子崩溃。 老姜转眼白发苍苍,他拿着7000元的退休金还有职工医保。 按道理来说,他的条件非常的好,不愁吃喝,不愁看病,可以颐养天年,一直到老。 可没想到,他一纸诉状把儿子告到法院,要求儿子拿出工资的3成给他养老! 原来,老姜年轻时是单位的高级工程师,他和妻子车某有个儿子。 1995年,他和车某离婚,之后儿子跟着母亲生活,老姜每个月支付抚养费,一直到儿子独立生活。 老姜离完婚后,不甘寂寞,很快就又娶了个妻子,不久之后,二婚妻子生下女儿,女儿小姜成了他的宝贝。 他对女儿尽心尽力,一直到女儿长大成家,他依旧待女儿如小的时候。 之后这些年里,老姜一直偏疼小女儿,他想方设法补贴女儿的生活。 之后他退休,退休金7000元绝对不低,可是他拿出绝大部分给了女儿,反而自己不够花了。 就这他还是不满意,恨不得摘下来星星月亮都给女儿。 他嫌7000元还是不够,转眼就把主意打到了儿子身上。 在他看来,虽然年轻时和前妻离婚,但是他也一直在支付儿子的抚养费,直到儿子成年,他也尽了父亲的责任。 如今自己老了,该是儿子回报的时候。 于是他不管不顾,一纸诉状把儿子告到法院,要求儿子把每个月工资的30%拿出来做为给他的赡养费! 儿子接到传票,直接懵圈,他知道父亲退休金高达7000元。 按道理来讲,父亲70岁了,还有职工医保,看病几乎花不了啥钱。 因此来说,这笔退休金怎么也花不完!怎么可能还需要儿子的钱? 可是他一打听才知道,父亲把工资都给了小女儿花,儿子气急了,你女儿已经长大成人了,早就独立,她也有赡养父亲的义务! 既然你要孩子赡养,凭啥你只告我一个人?你女儿也有义务赡养你,你咋不去告她让她给你赡养费! 而且儿子也有自己的家庭,他要赡养母亲,还要抚养自己的孩子。 可父亲老姜完全不考虑他的生活,张嘴就来,凭啥就要他一个人赡养父亲? 《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法院审理之后认为,老姜坚持只起诉大儿子一个人,并没有起诉他的女儿。 这符合民事诉讼里“不告不理”的原则,是老人家对自己权利的处分。 只要老人缺乏劳动能力,哪怕自己有退休金,子女也还是要尽赡养义务的。 法院认为,虽然老姜已经70多岁了,身体也不算好,退休金虽然不少,但架不住年纪大了,看病吃药花钱很多,未必能覆盖所有的支出。 因此法院认为,老姜要求子女付赡养费是合法合理。 法院经过核定,考虑到大儿子实际情况和家庭负担,结合当地平均水平,最终判大儿子每个月给老姜400元赡养费。 有人认为,老姜这是偏心过头了,自己偏疼小女儿就算了,还逼着大儿子拿钱。 那是不是大儿子的钱到了老姜手里,一拐弯就又给了女儿,答案基本是肯定的。 但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法定的义务,不能因为老人有退休金就直接免除。 法院判400块其实也很合理,既保障了老爷子的权益,也照顾了大儿子的实际负担。 但是为人父母,本该尽量平等对待每个子女,老姜这么刻意偏疼女儿,还把儿子告上法庭,实在太伤亲情了。 以后虽然每月多了400元赡养费,老姜和儿子的亲情就彻底没了!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