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人现眼!6月9日报道,河北承德有一家开了十几年的老牌米线店,两名年轻女子进店后只点了一碗16元的砂锅米线。不过店员还是全程热情接待,期间两人还自带小碗把大半米线和配菜分装出来,吃完结账走人时没提半句不满。 结果当晚店主翻评价时直接气懵,自己居然被人做局了。[太阳] 6月7日,承德宽城一家米线店发生了一件事,后来被多家媒体转载,在餐饮圈引发不小的讨论。 当时两位顾客进店,翻菜单后点了一份16元的砂锅米线。 奇怪的是,她们自带小碗,将锅里的米线和配菜分盛出来各自吃完,随后结账离开,全程没有任何争执或不满表达。 没想到,当晚店主在外卖平台看到一条新差评,称分量只有半锅、配菜极少,并附上一张锅底照片,还写道两人饭量小点一份是不想浪费,却遭店员歧视甩脸色。 店主调出当天监控,画面显示,砂锅上桌时内容物充足,两人将大半食物分装进自带碗后食用,剩下锅底后拍照。 店员接待过程中仅询问了口味偏好,无其他异常行为。 随即店主将打码处理后的监控片段发布到网上,舆论压力下,两名顾客主动联系店主道歉,删除了差评及相关帖子,解释称是因为"觉得店员态度不好",但监控并未记录到任何不礼貌的接待行为。 店主最终选择接受道歉,未进一步追究,理由也很直接,走法律程序的时间和经济成本,对一家小店来说不划算。 这件事真正值得关注的地方在于举证成本的不对等,顾客发一条差评几乎零门槛,商家想还原真相,依赖的是恰好存在、恰好清晰、恰好留存的监控录像。 缺少任何一个条件,结果就会完全不同。 根据现行民法典及相关规定,捏造事实并在公开平台发布,造成他人商誉损失的,构成名誉侵权,须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者还可能涉及治安处罚。这次两人删帖道歉后事情平息,但法律层面的风险并不因此消失。 消费者评价权是真实的权利,但这个权利的边界是如实描述亲身经历,而不是以照片误导他人对商家形成错误判断。一旦越过这条线,性质就从差评变成了虚假陈述。



